省委常委、省委政法委书记杜宇新同志的讲话
2004-12-22 黑龙江关心下一代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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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志们:
这次全省“为未成年人办实事、办好事,创双先”活动表彰会议,是在全省上下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六大精神,全面落实建设小康社会各项措施的新形势下召开的。会议总结交流了三年来的“创双先”活动工作,表彰了在“创双先”活动中做出突出成绩的先进集体和个人,对做好今后一个时期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促进全省社会稳定,将起到积极的作用。在此,我代表省委、省政府向在“创双先”活动中做出优异成绩、受到表彰的先进代表表示热烈祝贺。
2000年省委常委办公会议决定,在全省开展为期三年的“为未成年人办实事、办好事,创双先”活动,并由省综治办、省关工委、省教育厅、省总工会、团省委、省妇联组成组委会开展工作。三年来,“创双先”组委会各部门深入动员全省广大群众和各阶层,组织开展理想信念教育,全省参加读书教育活动的中小学生达450万人;组织开展“两法”教育,近万余名中小学生参与学校组织的“两法”知识竞赛;组织开展对校园及周边秩序整治,全省学校校园及周边治安环境有了明显改观;组织开展帮教工作,有效预防了失足青少年的重新犯罪;举办“家长学校”,广大青少年家长的家庭教育水平和管理水平进一步提高;组织开展“帮困助学”活动,使一大批青少年顺利完成了学业。
三年来,各地在开展“创双先”活动中也积累了许多宝贵的经验,主要是:党委、政府加强领导,是“创双先”活动健康开展的有力保证;组委会各成员单位积极工作,在“创双先”活动中起到了骨干作用;发挥典型的示范效应,探索了“创双先”活动的有效工作模式;动员社会各界广泛参与,奠定了“创双先”活动良好的群众基础;充分发挥舆论宣传的作用,营造了全社会关爱教育青少年的浓厚氛围。这些经验,对今后开展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具有指导意义。这里,我要特别感谢省及各级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的老同志,他们以对党、对国家和对下一代高度负责的精神,满腔热情地投入这一活动,并做出了突出贡献。
我们在充分肯定“创双先”活动所取得的成效的同时,还应看到,当前诱发青少年违法犯罪的因素仍大量存在,有些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的工作措施还没有完全落到实处,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的有效载体和机制还不够完善,青少年成长的社会环境还不够十分优良等等,这些,都有待于我们在今后的实践中努力加以解决。下步工作总的要求是:深入贯彻党的十六大精神,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建立较为完备的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组织网络和阵地网络,建设专兼职相结合的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队伍,健全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的工作机制,形成党委统一领导、部门分工负责、全社会广泛参与的齐抓共管的工作局面,实现对青少年违法犯罪的有效预防和控制,促进青少年健康成长。
下面,我就进一步做好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王作,讲三点意见。
一、做好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对加强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建设具有重大意义
江泽民同志在党的十六大报告中指出:“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要目标。”这是我们党对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的重大发展,也是对“什么是社会主义、怎样建设,社会主义”认识的深化和升华。作为经济、政治、社会生活中最具生机活力的有生力量,青少年的政治意识、政治素质和政治取向,直接关系政治文明建设的发展进程和发展水平。因此,教育青少年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培养他们树立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远大志向,努力提高政治素质,增强政治敏锐性和政治鉴别力,坚定正确的政治信念,是政治文明建设的根本要求。同时,在广大青少年中深入开展社会主义道德和法制教育,引导他们在遵守基本行为准则的基础上,追求更高的思想道德目标,也是社会主义法制建设和文化建设的重要内容。各地、各部门一定要从国家长治久安的战略高度和培养一代“四有”新人的长远目标出发,深刻认识做好对青少年教育、管理、服务工作的重要意义,增强做好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同时还必须清醒地看到,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是一项长期复杂的系统工程。随着社会开放力度力口大,西方腐朽思想和生活方式侵入,拜金主义、享乐主义和个人主义滋长,黄赌毒等社会丑恶现象蔓延,渲染暴力、色情的图书报刊和音像制品泛滥,社会闲散青少年增多,许多影响青少年健康成长的因素很难在短时期内消除。据统计,目前公安机关抓获犯罪嫌疑人中青少年占36%,劳教人员中青少年占42%;检察机关起诉、法院判决的青少年犯罪也占相当大的比例;特别是国外反华势力仍把争夺青少年作为“和平演变”的重点,提出“不战而胜”的所谓理论和战略,不断变换形式和手法,对我国的青少年一代进行腐蚀、同化。我们务必对客观形势的严峻性和做好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的艰巨性有足够的认识,增强工作积极性和主动性,全面做好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
二、认真落实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的措施
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是长期、艰巨而繁重的任务,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也是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维护社会治安长期稳定的一项战略性措施。各地、各部门要结合工作实际,研究青少年中出现的新情况,不断总结新经验,解决新问题,把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的各项措施落到实处。
一是进一步加强对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领导。各级党委、政府要切实把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做为一项战略目标,组织力量系统规划,并切实组织实施。各级综治部门都要建立健全组织领导机构,切实加强对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的领导和协调,建立各部门参与,相互配合、齐抓共管的工作机制,形成党委统一领导、部门分工负责、社会广泛参与的工作局面。各级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领导组织要明确职责,落实责任制,加强对工作的督促和检查,把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各项工作措施在基层落实。
二是进一步健全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长效工作机制。要进一步加强和改进青少年的教育。按照《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的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加强对青少年的思想道德教育、法制教育和纪律教育,培养青少年树立正确人生观,增强法制观念。各地要积极筹建“青少年法律学校”,为中小学校配齐法制副校长,建立家庭、学校、社会三方有机结合的、衔接紧密的、整合有力的管理教育网。要进一步优化青少年成长的社会环境。加强对青少年的文化知识教育,把学校素质教育向社会延伸,整合各种力量和资源,帮助青少年完成学业。要有针对性地加强文化建设,丰富青少年的业余文化生活,为青少年提供活动场所和健康有益的精神食粮。要针对社会存在影响青少年健康成长的突出治安问题,有针对性地加大清理整治力度。对违规经营的“网吧”、娱乐场所要坚决查封整顿,对违法犯罪的业主坚决绳之以法,对侵害青少年合法权益,特别是对教唆、胁迫、引诱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的行为和“黄赌毒”等社会丑恶现象,要依法坚决严厉打击。
三是进一步探索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的有效载体和形式。要加强对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队伍建设,结合治安防范队伍建设,建立起专抓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的工作队伍、志愿者队伍和社会监督员队伍,在实施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中发挥作用。同时,要建立对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目标管理责任制度、青少年信息调查通报制度、青少年跟踪帮教制度等有效工作机制,确保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各项措施的落实。要进一步推进社区青少年教育管理工作。按照中治委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实施“青少年违法犯罪社区预防计划”的通知》要求,把做好社区青少年违法犯罪的预防工作做为加强社区安全防范建设的重要内容,组织力量抓好落实。要加强社区青少年事务管理,促进青少年健康成长;要完善社区服务内容,满足青少年成长的基本需求;要净化社区青少年成长环境,消除青少年违法犯罪的诱因,及时有效地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
三、努力开拓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的新局面
党的十六大确立了我国建设小康社会的宏伟目标,为实现这一目标,我们的各项工作必须与时俱进,不断创新。要坚持不断推进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观念创新。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的思想路线,是党在长期执政条件下保持先进性和创造力的决定因素,也是我们各项工作深化和发展的内在动力。做好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既要坚持发扬过去的好做法,又要勇于开拓,在观念上有新突破。各地、各部门要针对客观形势的变化,开拓视野,不断调整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的思路,以创新的思维,研究解决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中的新情况、新问题。用符合市场经济要求的理念,丰富、发展和创新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的工作方式,整合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的人力、物力资源,从物质保障、政策保障等方面,努力为青少年创造良好的成长空间。要坚持不断推进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理论创新。各有关部门都要结合青少年的生理、心理特点,加强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理论研究。要针对经济、社会发展趋势,研究青少年违法犯罪规律和未来的犯罪走向,及时总结工作经验和教训,从理性分析和理论总结上把握规律,寻求新时期科学解决青少年违法犯罪的有效对策,并在实践中加以运用。通过长期不懈的努力工作,逐步消除不利因素对青少年的影响,减少青少年违法犯罪。要坚持不断推进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实践创新。当前我国正处在经济转轨和社会转型时期,这些改革中出现的新情况,给我们的工作带来新的机遇和挑战。各级综治和政法部门,要根据社会发展和青少年思想状况的新变化、新特点,在实践中勇于探索,大胆创新,使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不断取得新进展。
同志们,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是解决社会治安问题的一项治本之策,是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有效措施。各地、各部门一定要在深化综合治理工作的同时,以饱满的关爱之情,切实加大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力度,强化对青少年的管理教育,为青少年健康成长创造良好的环境,为社会治安稳定做出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