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建设学习型关工组织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各县(市)区关工委、市直关工委: 现将市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建设学习型关工组织的实施意见》印发给你们,望在工作中贯彻实施。并望在实施本意见过程中注意总结经验,把好的做法和体会即时反映给我们,以便交流。 齐齐哈尔市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 2005年4月5日 建设学习型关工组织的实施意见 为认真贯彻党的十六大报告提出的“要形成全民学习、终身学习的学习型社会,促进人的全面发展”重要精神,落实中国关工委、省关工委关于建设学习型关工组织和市委关于建设学习型城市的要求,依据《黑龙江省关心下一代工作细则》和《齐齐哈尔市建设学习型城市实施方案》,结合全市关心下一代工作的实际,提出齐齐哈尔市建设学习型关工组织的实施意见。一、重要意义建设学习型关工组织是全面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具体体现,是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若干意见》和《黑龙江省关心下一代工作细则》的必然要求,也是推进各级关工组织重视和加强自身建设,坚持理想永存,思想常新,开拓进取,与时俱进的需要。作为在党委领导下,以离退休老同志为主体的关工组织,以其学习型的组织把广大老同志组织起来,坚持下去,对促进青少年健康成长、成人、成才,对学习型社会、和谐社会的构建,必将产生十分有意义的影响。二、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若干意见》和《黑龙江省关心下一代工作细则》,按照中国关工委和省关工委的部署,紧紧围绕党委和政府的中心工作,通过确立终身学习理念,克服经验主义、传统观念和僵化思想,强化自身建设,建立学习型关工组织,提高适应能力,与时俱进,充分发挥老同志教育青少年的优势,动员和组织更多的老同志,积极参加关心下一代工作,给党委和政府当好参谋,为青少年健康成长创造良好社会环境,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做出贡献。三、遵循原则 1、终身学习原则。在关工组织工作的老同志和在职工作人员,都要坚定地树立终身学习的理念。“少而好学,如日初之光;中而好学,如正午之阳;老而好学,如秉烛之明。”要本着学习、学习、再学习,活到老学到老的精神,切实加强各级关工组织的学习。在职的同志通过学习,不断提高政治素质和驾驭工作的能力;老同志通过学习,发扬优势、弥补不足及弱点,适应客观情况的变化,更好地为青少年的健康成长服务。 2、组织推动原则。要加强对学习的组织领导,形成强有力的组织推动力,成立学习组织,建立学习制度,遵守学习时间,保证学习效果,提高学习质量,切实把学习抓紧抓实。 3、激发自觉原则。只有调动从事关心下一代工作每一个成员都养成良好的学习习惯,自觉把学习当成终身理念,才能建成真正的学习型关工组织。因此,要把激发学习的自觉性,作为建设学习型关工组织的中心环节来抓,在全体成员中形成自觉的学习风气。 4、与时俱进原则。要根据不断发生变化的新形势和新任务,确定新的学习内容,采取新的学习形式和方法。学习新知识,研究新情况,探索新课题,接受新事物,树立新思想,做到与时代同步,与青少年同心,与改革开放同进,建设成懂政治、懂经济、懂科技、懂法律的知识型、专家型的关工组织。 5、领导带头原则。关工组织的各级领导要成为学习型带头人,在自身学习好的基础上,安排好、组织好、协调好全体成员的学习,一级带一级,把市、县(市)区以及乡镇、街道关工组织都建成学习型的关工组织。四、内容形式(一)学习内容在学习内容的安排上,要根据中国关工委和省关工委的统一部署以及关心下一代工作的特点,按照市建设学习型城市工作指导委员会的指导意见并结合本地的工作实际、人员实际,确定切实可行的学习内容。 1、学习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有计划地重读一些马列和毛泽东的著作、《邓小平文选》及“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论述。 2、学习“以人为本”、“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等重要理论。要学好十六大以来党中央关于“以人为本”、“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讲话、重大决策,提高全体成员政治鉴别能力、适应能力、认识社会能力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3、学习关心下一代工作的理论。深入学习《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若干意见》、《黑龙江省关心下一代工作细则》,努力研究探索关心下一代工作理论,用以指导工作实践。 4、有计划、有针对性地学一些哲学、社会学、经济学、法学和唯物论辩证法,提高认识社会、改造社会,熟悉青少年特点的能力。(二)学习形式采取以组织集中学习和结合学习内容开展丰富多彩活动为主,有计划自学和参观考察为辅的学习形式。 1、坚持“学习日”制度。各级关工组织要在每个月确定一个学习日,灵活掌握,集中学习。要成立学习领导小组,市、县(市)区和市直关工委由驻会领导担任组长,办公室主任担任副组长。学习时吸收老干部报告团成员参加。乡镇、街道(社区)关工组织由驻会副主任或负责日常工作的关工领导小组副组长担任组长,吸收“五老”中的“十大员”参加学习。关工组织在职人员既要参加所在党组织的学习,又要参加关工组织的学习,把工作与学习妥善安排好。 2、基层关工组织可以采取灵活多样的学习形式,把经常学习与集中学习结合起来,把集中培训与以会代训结合起来,使学习既灵活多样,又扎扎实实。 3、积极投身到“全民读书”活动中去。按照“全民读书”活动的要求,结合关工组织开展的“一个重点,三项活动”,组织好关工组织人员的读书活动,制订读书计划,及时督促检查。 4、采取不定期举行学习讨论会、心得交流会、典型发言会等形式,激励先进,促进学习。 5、采取“走出去,请进来”的方式,推动学习。有针对性地组织参观考察,可到工厂、农村、学校、外地以及各种教育基地参观考察,开阔视野,拓宽思路;请理论工作者、专家、学者或有丰富经验的基层同志作报告,介绍基层工作经验和前沿理论观点,以不断吸取新的营养。五、目标要求主要目标是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若干意见》和《黑龙江省关心下一代工作细则》,围绕市委确定的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总体发展思路,以树立新的学习理念为先导,以建设学习型关工组织为载体,以全面提高关工组织工作人员素养为目的,从2005年到2008年,逐步建设成一支与全面建设和谐的小康社会相适应的关心下一代工作队伍。(一)具体目标 1、把自觉学习、终身学习作为每个成员的思想理念,养成良好的学习自觉性。每个成员都把学习作为生命、生活的第一需要,永远学习,永思进取、永不停步,奋斗不止。 2、能够较好地掌握、运用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观察社会、认识社会,分析问题、解决问题;能够较好地理解、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法律、规章;能够紧密结合工作和思想实际,使思想观念、思维方式与时俱进。 3、能够及时地掌握青少年的思想动态和实际情况,对青少年的优点、长处和缺点、不足观察全面,体察入微,评估正确,有针对性地做好青少年的关心、关爱、救助、解困工作。 4、能够在理论与实践结合上有效地开展对青少年的教育活动,使教育入脑入心,促进青少年的健康成长,最大限度地减少未成年人的辍学率、违纪率、犯罪率。(二)几点要求: 1、自觉坚持学习。要充分认识建设学习型关工组织的重要意义,自觉地投身到学习中来。 2、严格学习纪律。制定和健全学习制度,大家自觉遵守防止流于形式。 3、作好学习笔记。提倡记好学习笔记,做到有学而记,有得而记。 4、建立激励机制。不定期召开学习心得交流会、读书报告会、理论研讨会。树立先进,激发全体关工组织成员的学习自觉性和学习积极性,真正学的扎实,学出成效,学出新风貌。 齐齐哈尔市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 2005年3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