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佳木斯市关心下一代通讯员队伍建设的几点意见 为了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8号文件,加大全市关心下一代宣传工作的力度,及时准确地反映我市关心下一代工作的好经验、好做法,市关工委就通讯员队伍建设提出如下意见。 1、通讯员的来源。一是在各县(市)区及市教育局各选拔2名;二是在全市的“五老”中选拔10名;三是在市“两报”、“两台”的记者中选拔若干名(具体人员待与市委宣传部协商后决定)。 2、明确任务。宣传报道工作要紧的围绕各级党委、政府加强对关心下一代工作的领导,读书及道德养成教育,“五老”、“十大员”发挥作用,农村青年“学科技、育新人、奔小康”,学习贯彻《细则》,调查报告和有建述的论文等进行。根据省关心下一代工作宣传组、市关心下一代宣传工作领导小组关于2005年宣传工作的总体部署和要求,主要任务有三部分。
一是本市要在“两报”开办“关心下一代”专板3-4期,“两台”要办人物专访6-7期,全年在市级的报刊上刊登12篇典型经验和通讯报道文章,制做1-3部专题片;二是要完成省关工委下达的在《今天消费报》、《黑龙江日报》全年三期专板或专栏的通讯报道任务,此外还要积极向中关工委《中国火炬》杂志、省关工委的《关心下一代网站》、省关工委的《关心下一代工作信息》踊跃投稿;三是如有重要宣传报道任务,由市关工委提供报道线索,具体编采由市“两报”、“两台”派记者完成。关于上半年的通讯报道任务详见“宣传计划表”。 3、搞好培训。培训计划由市关心下一代宣传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制定,具体操作由佳木斯日报社和市关工委共同实施;培训可采取分级办班,以会代训,重点辅导等办法进行;培训的教材以中共中央国务院(2004)8号文件,省委省政府制定的《黑龙江省关心下一代细则》为主。通过培训,使通讯员熟悉情况,掌握政策,深入了解关工组织的性质、任务、作用和做好关心下一代宣传工作的方法等。 4、考核奖励。市关心下一代宣传工作领导小组对每个单位及通讯员的工作情况要定期进行考核,对工作好的要进行表扬;对工作差的要进行调整充实。考核的标准是:全年在市级新闻媒上刊登五篇稿件的,视为合格通讯员;全年在市以上新闻媒体、报刊杂志、工作网站上发表五篇文章的,视为优秀通讯员;全年在《中国火炬》杂志上刊发两篇文章的即可视为优秀通讯员。
市关心下一代宣传工作领导小组和市委宣传部配合,在每年的年末前评选出好新闻、先进新闻单位、优秀通讯员,年末召开经验交流、总结表彰大会,并在各新闻媒体上大力宣传他们的先进事迹。 佳木斯市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 二OO五年四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