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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做好新形势下关心下一代宣传工作的意见》的通知
2012-03-01 黑龙江关心下一代网
作者: 来源: 编辑:管理员

 

 
           中共黑龙江省委宣传部
        文件
                  黑龙江省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
 
黑宣通[2012] 5号
 
关于印发中共黑龙江省委宣传部、黑龙江省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
《关于进一步做好新形势下关心下一代宣传工作的意见》的通知
 
各市(地)、绥芬河市、抚远县委宣传部、关工委,省农垦总局、省森工总局、省直机关工委党委宣传部、关工委,省直有关新闻单位:
现将《关于进一步做好新形势下关心下一代宣传工作的意见》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附后:《关于评选宣传报道关心下一代工作先进集体、先进个人的方案》。
 
 
                           中共黑龙江省委宣传部
                              黑龙江省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
                        201222

附件:
关于评选宣传报道关心下一代工作
先进集体、先进个人的方案
 
2003年省委宣传部、省关工委研究制定了关心下一代宣传报道工作先进新闻单位、优秀记者、优秀通讯员表彰奖励实施意见,有效地推动了关心下一代宣传报道工作深入开展。为进一步调动各级新闻单位、媒体记者、基层通讯员参与宣传报道我省关心下一代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现结合我省关心下一代宣传工作的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先进集体
(一)评选范围:市(地)、县(市、区),农垦总局、管局及农场,森工总局、管局及林业局党委宣传部、关工委,省、市(地)、县(市、区),农垦总局、管局及农场,森工总局、管局及林业局所属新闻媒体。
(二)评选条件:
1、市(地)、县(市、区)、农垦、森工系统党委宣传部。高度重视,将宣传报道关心下一代工作纳入年度工作计划,对重大宣传报道活动及时作出安排部署。每年初召集一次宣传报道关心下一代工作的专题会议,听取汇报,交流经验,做出部署工作并以正式文件印发。明确一位领导及有关工作部门负责宣传报道关心下一代工作,积极认真处理宣传报道方面有关事宜。
2、市(地)、县(市、区)、农垦、森工系统关工委。主要领导高度重视,分管领导主动作为,工作人员认真负责。积极主动向党委宣传部汇报工作,积极主动向新闻媒体供稿、提供新闻线索、配合新闻媒体开展活动,效果显著。在各级新闻媒体刊发、播发关工委的稿件总数多,有份量的稿件多,在上级新闻媒体发表的多。通讯报道组健全、规章制度落实,通讯员作用发挥明显。宣传报道工作的资料齐全完备,管理有序。极支持省关工委《双阳红》期刊、“关心下一代网站”工作,《中国火炬》、《双阳红》利用效果显著。有计划开展关心下一代工作理论研讨活动。
3、省、市(地)、县(市、区)、农垦、森工系统新闻媒体。宣传报道组织机构健全,主管领导、业务部门、媒体记者、通讯员工作积极主动、宣传报道成效显著。开设宣传报道关心下一代工作的专版、专栏或专题节目,有计划地宣传报道关心下一代工作。自身优势发挥明显,积极配合关工组织举办各项活动,活跃宣传报道工作。刊(播)发关心下一代工作的稿件多,尤其深度报道、系列报道的稿件多。
二、先进个人
(一)评选范围:市(地)、县(市、区)、农垦、森工系统宣传部、关工委有关领导、工作人员,省、市(地)、县(市、区)、农垦、森工系统新闻单位有关领导、编辑、记者,省、市(地)、县(市、区)、农垦、森工系统关工委通讯员。
(二)评选条件:1.市(地)、县(市、区)、农垦、森工系统党委宣传部、关工委有关领导、工作人员。自觉履行职责,积极主动完成本单位关心下一代宣传报道任务,工作出色、业绩突出。2.省、市(地)、县(市、区)、农垦、森工系统新闻媒体有关领导、编辑、记者。高度重视、勇于创新、有效组织、热心宣传报道关心下一代工作,宣传报道效果显著。3.省、市(地)、县(市、区)、农垦、森工系统关工委通讯员。撰稿数量多、质量高、有新意、有深度,在各级新闻媒体刊发(播)稿件多。
三、评选时间、程序、名额
(一)时间:省评选宣传报道关心下一代工作先进集体、先进个人,每三年一次。
(二)程序:市(地)、农垦总局、森工总局党委宣传部、关工委及有关领导,省新闻媒体及有关领导,省关工委通讯员,由省委宣传部、省关工委提名;其他评选对象,按干部管理权限,分别由所在市(地)、省农垦总局、省森工总局党委宣传部、关工委、省新闻媒体审核后,报省关工委汇总,由省关工委提出意见,报省委宣传部审批,以省委宣传部、省关工委名义表彰奖励。
(三)名额:每次评选名额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四、其他
(一)省教育厅、省直机关、省个私经济关工委参照市(地)评选程序办理。
(二)每次评选之前,省委宣传部和省关工委共同制定具体评选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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