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失足少年撑起一片蓝天
鸡西市鸡冠区人民法院少年法庭,作为鸡西市唯一一个专门审判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的法庭,多年来不断拓宽审判思路,以“教育、感化、挽救”为方针,深入研究未成年人犯罪的特点,形成了不同于成年人犯罪的审判模式。坚持将“打击、教育、预防”相结合,把审判工作向社会延伸,以达到预防和减少未成年人犯罪的目的。
小黄曾经是一个非常内向的男孩,由于父母每天忙于工作,很少关心他的内心世界,认为孩子只要好好学习就行了,他和父母之间几乎没有过心贴心的交流。上高中后,由于学习压力大,父母管教严,他更是有很多心里话不愿和父母说。高三期间,积压已久的情绪无处释放,小黄先后对四名小学女生进行猥亵,最终走上了犯罪道路。
案件起诉到鸡冠区人民法院少年法庭,法官们在阅读案卷时意识到,小黄很可能存在心理问题,于是专门请来心理咨询师,在开庭前与小黄进行深入交流,为他做心理辅导。心理咨询师陈淑玲说:“这个孩子给我的印象,一看就是特别内向,通过这个孩子的回答,和那天在法庭上他的自我陈述,和见到他父亲的感觉,还是家里问题引发了这个孩子这个行为。缺少父母的关爱和关注。就是学习压力非常大。”
开庭前的心理辅导和开庭时法官的耐心教育引导,让小黄意识到自己的行为不仅给被害人身体和心理造成伤害,还伤了父母的心,也给自己今后的人生留下了污点。他当庭悔罪,保证以后一定好好学习,不会再犯类似的错。小黄的父母也承诺,以后要多关心孩子,帮助孩子重新做人。最终,由于小黄认罪态度良好,犯罪主观恶性不大,少年法庭判处他缓刑。
记者辗转找到了小黄的父亲,提起少年庭法官对孩子的教育帮助,黄先生说,多亏法官及时发现了孩子心理上的问题,做了很多细致的工作,对症下药,才让孩子发自内心要改过自新。黄先生说:“非常感谢法官的用心,及时发现了孩子的问题,请了心理咨询师跟孩子进行了沟通,我们家长平时做得的确不好,平时跟他交流得太少了,开庭的时候,法官对孩子的教育和引导,对我们家长也是一个很大的触动。”
小黄在缓刑期接受社区矫正,定期到社区司法所汇报思想情况,也更加努力学习。2013年高考,小黄成功被省内一所大学录取。法官们在案件判决后,还坚持定期对小黄做回访,询问他平时遇到的困难,经常跟他谈心,小黄早已和少年庭的叔叔阿姨成为好朋友,也把自己考上大学的喜讯第一时间告诉了法官们,法官们欣慰地写下寄语送给小黄,鼓励他继续努力,创造更美好的未来。
日前,记者来到小黄接受社区矫正的鸡冠区司法局南山司法所,了解他的近况,又听到一个好消息,当初这个内向自闭的孩子,前不久刚刚当选学校的学生会主席。南山司法所所长杜辉说:“刚到大学的第一学期,有一天晚上孩子就给我打电话,说阿姨告诉你一个好消息,我当学生会主席了。哎呀,当时给我激动的啊!我说这比什么消息对我来说,都更重要更高兴,就说明我们对孩子的帮助和教育是有效果的。”
1992年,鸡冠区法院就单独设立了少年法庭,1997年机构改革并入刑事法庭,1998年12月,又重新设立少年刑事审判庭,管辖全市的少年刑事案件。
针对未成年人犯罪的特点,少年法庭制定了一套不同于成年人犯罪审判的工作方法,加入了许多非法定的额外环节。每起案件诉讼到少年法庭,法官首先要将审判工作向前延伸,进行周密细致的庭前调查,从了解少年被告的成长经历、家庭环境和社会环境入手,了解其犯罪的主客观原因,以便更有针对性地在审判中做好教育和感化工作。鸡冠区法院少年法庭庭长潘冬梅说:“庭前调查的对象,一般是少年被告人的家长和主要亲属、所在学校的领导和老师、所在居委会主任等。那为什么要向家庭延伸呢?就是因为我们在受理案件的时候,有许多被告人是单亲家庭,对孩子的教育和关心都较少,所以说,和孩子的成长有直接关系。”
在案件开庭审理过程中,少年法庭为了强化法庭教育的效果,将审理和教育相结合,在法庭辩论阶段之后,专门用一段时间,由公诉人、辩护人和法定代理人对少年被告人从不同方面进行教育,说理讲法。潘冬梅:这种教育方式,不仅使少年被告人的良知被唤醒,当庭认罪伏法,表示接受改造,改过自新,而且对法定代理人和监护人的震动和启发也较大,使他们能认识到自己在管教上的失误,有的主动在法庭上检讨或者反思,场面非常感人,效果也特别好。
据了解,因为少年被告人大多还在学校学习或者刚刚步入社会,他们中多数是偶尔失足,犯罪的主观恶性比较小,比起成年被告人更容易改造,所以,少年法庭在对少年被告人量刑时格外慎重,既要体现罪刑相一致的原则,又要结合各个案件的不同情况。比如,对偶尔失足,虽然犯罪性质比较严重,但情节一般,悔改表现好的少年被告人,判决时从轻幅度适当放大,给他悔悟自新的机会,让他在家庭、社会的共同帮教下,改过自新;对于犯罪情节显著轻微的少年被告人,少年法庭会建议检察机关撤回起诉,保证未成年人在档案中没有前科。
选聘特邀陪审员,也是少年法庭结合实际积极探索出的创新审判模式。这些特邀陪审员来自社会各个部门,都是热心于挽救失足少年,有做思想政治工作经验的退休教师、老党员、老干部等。潘冬梅说:定期对他们进行法律知识和政策知识的培训,要求他们在协助审判员做好庭审教育的同时,还要对判处管、缓、免和有期徒刑的少年犯,及时反馈情况,有针对性地宣传法律,预防犯罪的发生。
为了使失足少年在回归社会前有一个良好的教育和考察环境,少年法庭还与市社会福利院共建了第二帮教阵地,通过组织失足少年到福利院劳动,教会他们付出与感恩。曾经有一名因犯抢劫罪被判处缓刑的少年犯,在参加第二帮教阵地的劳动后,逆反的心态完全改变,一次路遇车祸,他主动把伤者送到了医院。
对失足少年的改造,另一个重要阶段就是社区矫正。鸡西市开展社区矫正工作一年多来,少年法庭与社区矫正机构紧密配合,每一季度都会召开社区矫正人员帮教座谈会,邀请失足少年和他们的家长、社区干部以及办事处工作人员参加,了解少年们的思想情况和遇到的问题。鸡冠区司法局南山司法所所长杜辉告诉记者:座谈会上,我们会向未成年人社区矫正人员讲解一些矫正规定,并对他们提出一些要求,少年庭的法官们还和各位未成年矫正人员进行面对面的交流和沟通,询问他们在回归社区矫正之后,在生活学习和工作当中遇到了哪些困难,是否需要法官帮助协调解决。每次法官们都耐心解答缓刑少年们提出的问题。
少年庭庭长潘冬梅经常说,对一起案件依法作出判决只是完成了审判任务的一半,另一半任务就是要协同有关单位,依靠群众,积极搞好综合治理,从根本上预防和减少少年犯罪。为此,少年法庭不仅将工作着眼在犯罪的少年本身,还面向社会,尤其是走进校园,加大对青少年的法制宣传力度。潘冬梅说:针对近几年来社会不良因素增多的情况,我们主动走向了社会,利用审理案件积累的青少年犯罪的材料,到辖区内的中小学、大专院校共建法治校园,组织部分少年犯到学校现场说法,警示青少年不要走上违法犯罪的道路。
2013年5月16日,鸡冠区法院举办法院开放日活动,邀请鸡西市第二十四中学的四十多名师生到少年法庭参观学习,同学们穿上法袍,坐上法台,敲响法槌,近距离感受法律的庄严和神圣,上了一堂生动直观的法制教育课。少年法庭副庭长胡晓昀说:“我们带领同学参观了法院的审判法庭、法官通道、立案大厅、羁押室等办公场所,我们还通过以案说法的方式,与同学们交流互动,并就相关问题答疑解惑。通过这次活动,增强了他们的知法、学法、守法意识,对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都很有帮助。”
在采访即将结束的时候,鸡冠区少年法庭迎来了一位特殊的客人,她是一个曾经因盗窃被判处缓刑的少年犯母亲,这次来是想告诉法官们她儿子正式成为一名汽车修理工的好消息。原来,这位姓李的女士在儿子小勇很小的时候就和丈夫离了婚,不久,两人又都重新组建了家庭,对小勇的关心也越来越少。没想到小勇渐渐不爱学习,还在社会上结识了许多坏朋友,最终走上了犯罪道路。当时案件在庭审时,法官不仅当庭教育了小勇,也教育了李女士,后来还帮助小勇在缓刑期找了一份在汽车修理厂当学徒的工作。李女士说:“在这里的确是还要感谢少年庭的这些法官们,他们费尽心思费尽周折,为我的孩子介绍了一份工作,使孩子能够自食其力,他挣的这些工资,现在已经够贴补家用,他自己也可以运用一些,这样,孩子重新走上了正道。我非常高兴,真心真意地谢谢了!”
失足少年和其家人的每一句真心真意的“谢谢”,都见证了少年法庭法官们的辛勤工作,也给了他们最大的肯定,感谢他们为失足少年撑起了一片蓝天。
(鸡西人民广播电台撰文 晓晴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