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春市嘉荫县关工委综治委决定继续开展
创建“未成年人零犯罪”社区村屯学校活动
伊春市嘉荫县关工委、县综治委决定自2014年3月至2016年12月底,继续开展创建“未成年人零犯罪”社区、村屯、学校活动。发出通知,提出要求。
一、开展未成年人思想道德教育,培育良好的思想品德。围绕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突出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主线,引导未成年人熟读并记住“三个倡导”24个字(倡导富强、民主、文明、和谐,倡导自由、平等、公正、法治,倡导爱国、敬业、诚信、友善);运用重要时间节点,组织广大未成年人开展“我的中国梦”主题教育实践活动。利用未成年人喜闻乐见的形式,开展各种寓教于乐活动,使其入耳、入脑、入心,自觉把个人梦想与中国梦联系起来,把个人成长进步与祖国未来发展联系起来;继续弘扬中华传统美德,引导未成年人知荣明耻,辨别是非、美丑、善恶,学会做人做事,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做讲道德、尊道德、守道德,有道德的人;培养未成年人爱学习、爱劳动、爱祖国的美好情感,从小立志为实现中国梦而奋斗。
二、开展未成年人法制教育,提高未成年人遵纪守法意识。深化“关爱明天,普法先行”活动。充分发挥驻区、驻乡、驻校司法部门和公安边防民警作用,深入宣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一要上好法制课,以案说法,以情感化,教育未成年人什么事能做,什么事不能做,违法犯罪对个人、对家庭、对社会造成的危害,违法犯罪行为应承担的法律责任,使未成年人牢固树立遵纪守法和防范犯罪的意识,养成遵纪守法的良好习惯。二要搞好法制教育宣传。利用报告会、电视讲座、图片展板、手抄报、宣传标语、宣传单等形式,营造人人学法、人人懂法、人人守法的氛围。三是开展好活动。高年级可开展法律知识竞赛、法制演讲、征文、模拟法庭等活动,低年级可运用儿歌、三字经、顺口溜、快板、拍手歌、小品、三句半、情景剧等喜闻乐见、寓教于乐的形式,利用课间操、主题班队会、寒暑假社区活动日,组织学生传唱、表演,使其在玩中学、学中玩,潜移默化地接受遵纪守法教育。
三、做好关爱未成年人工作,切实解决成长中的实际问题。要把维护未成年人的根本利益作为创建“未成年人零犯罪”活动的出发点和落脚点。面向村屯、社区、学校中的未成年人群体,重点做好病残、孤儿、单亲、留守生、流动生、落榜生、特困生和问题少年的关爱救助工作。在生活上帮困,学习上帮助,心理上辅导。一是充分发挥关爱团作用,广泛动员有爱心、有实力、热心公益事业的社会各界人士参与关爱行动,为未成年人诚心诚意办实事,尽心竭力解难事,坚持不懈做好事。二是继续开展“心灵关爱”试点工作。要摸清底数,建立动态管理救助档案。三是关心未成年人的身心健康问题。根据未成年人的能力和爱好,选择适当的体育项目,组织参加体育锻炼和体育竞赛活动,为青少年参加各种体育健身活动创造机会,搭建平台。
四、积极参与社会治理,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营造良好环境。一是营造良好的家庭教育环境。在实施“三位一体”教育中,重点开展家庭教育。学校、社区要认真办好家长学校,引导家长正确教育子女。举办家庭教育系列讲座,宣传教子有方的县内外的好典型、好经验。着手构建家庭教育指导服务体系,为广大家长开展家庭教育提供经验、信息等服务。二是营造良好的社会教育管理环境。继续办好“四点半”学校和校外辅导站,积极占领课余思想文化阵地,加强对未成年人的社会教育和管理。大力开展“老少同乐、共建和谐”、“学校放假、社区开课”“节假日我快乐”等寓教于乐的各种文体活动。三是营造良好的社会文化环境。努力消除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的诱因。参与文化市场管理工作,加强对公共服务娱乐场所的管理和检查,联合有关部门开展专项整治行动,保护未成年人免受色情、暴力、封建迷信、邪教、毒品以及地下黑网吧、不健康“口袋本”等有害影响。
五、加强对创建活动的组织领导,巩固和发展“未成年人零犯罪”成果。一要精心组织,加强指导。要制定周密计划和实施方案,要把此项工作同“中国梦”教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紧密结合起来,互相促进,互为作用。实施过程中,要切实加强具体指导,工作任务要具体落实到单位和人头,确保创建活动不走过场、不摆花架子。二要因地制宜,突出特色。要紧紧围绕建立和完善预防未成年人犯罪社区、村屯、学校,实现“未成年人零犯罪”的总体目标,结合本社区、学校、行政村实际,因地制宜地开展创建工作。同时要在工作内容和方式上不断创新,打造亮点,形成自己的品牌和特色。三要强化合作,多点互动。各村、社区、学校要在党组织的直接领导下,加强合作,互通情况,主动与有关部门协调,形成预防青少年犯罪的工作合力。四要执行严格的考评制度。乡镇关工委对社区、行政村和辖区的中小学每季进行一次检查,每半年进行一次复查。对已实现“零犯罪”的社区、行政村、学校要认真进行考核验收,张榜公布;县关工委每半年进行一次检查,年底进行一次验收,对已全部实现“未成年人零犯罪”的社区、行政村、中小学校、乡镇进行表彰奖励。四要认真抓好巩固提高工作。认真总结 “未成年人零犯罪”活动经验,注意发现和树立先进典型,及时推广好经验好做法,充分发挥典型的引导、带动和辐射作用,推动创建活动持续深入有效地开展。同时,还要注重创建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严防反弹。努力探索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工作的规律和适合本乡镇、本社区、本学校的工作模式和方法,形成长效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