卢连基:识途老马
吴英燕
卢连基,1948年参加革命工作,1990年从哈尔滨市南岗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岗位离休,2013年10月因病去世。生前,他曾写过这样一首诗:“年逾古稀两鬓斑,识途老马戒偷闲;有生岁月时光短,继续奋斗度天年。”他这匹“识途老马”懂得,他所背负的重轭,就是他所挚爱的关心下一代的普法宣传。
卢老离岗的第二年,正值“二五”普法开始。打那时起,他作为南岗区关工委法治委员会报告团的团长,即投身于普法宣传工作之中,直至“五五”普法结束。这20年间,他的足迹遍及哈尔滨市的八区十县,机关、部队、学校、工厂和社区。
卢老为了完成好所承担的宣讲任务,潜心研究法律法规,特别是针对那些关系百姓民生的法律法规,他逐字逐句进行分析,加深理解,并写下学习笔记,供日后讲课用。他还报名参加了省司法厅组织的普法人员培训班,成为了这个班唯一一名70岁以上的学员。在此期间,卢老被检查出患了胃癌,不时的胃痛使他难以忍耐,但这并没有停止他普法的脚步。有一次,市教育局组织“送法下基层”活动,请卢老参加《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和《黑龙江省未成年人保护条例》“两法一条例”的宣讲。整个宣讲安排了12天的课程,每天到一个县市讲1堂课,总行程达数千公里。卢老按规定圆满完成了预定的全部课程的讲解。但有谁知道,这些天他是怎样忍受病痛的啊!在普法宣传中,当遇到新课时,他都能认真做好准备,写出详细讲义。有人请他讲课时说:讲半个小时就行,不用准备太详细了。但他却说:“只有认真准备,才能保证讲好。”正是由于他严谨求实的教学思想和作风,才在离休后的20多年里,不顾年迈、不怕病痛,乐此不疲地讲课,从区里讲到市里,又从市里讲到省里,始终活跃在法律、政治宣传战线上,成为连续四届被中宣部、司法部授予全国普法工作先进个人称号的“第一人”。
“法是天平,法是准绳。普法工作者就是要让青少年知法、懂法、守法。”卢老将普法宣传与帮教相结合,解决生活中的实际问题。伊春市有一名年轻妇女,其丈夫犯强奸罪,她被指控犯包庇罪受到处罚。她不服处罚多次到省里上访告状,并慕名找到卢老。卢老实地详细调查了解案情,确认这名妇女曾找被害人不让检举其丈夫,并对被害人进行威胁,对其处罚是得当的。于是,卢老从法律角度对她讲清道理,该妇女表示服从处罚,回伊春不再上告了。卢老到外地讲课时,有人找到宾馆咨询,也有人来信和电话求教,他都一一认真答复。去年当他听到社区里有一个多年进京上访户问题难以解决,便通过社区找上访户谈话,问明情况,引导其依法上访解决,同时与有关部门领导联系,使上访户被非法动迁造成的损失得到补偿,达到“息诉”。另一个老人也因动迁问题多次进京上访,经他指明正当的解决办法,也表示不再进京上访了。他应女子监狱邀请,为百名女犯做普法报告,教育她们痛改前非,重新做人,收到良好效果。
老马负轭尤谨慎,尽忠无悔成始终。卢老1950年6月入党,是一名有着60多年党龄的老党员。他这匹老马,在普法宣传的路上不停地奔波。20多年来,他先后宣讲法律、法规40多门类,普法讲座400多场,听众近14万人。在市电台讲解《婚姻法》,中央人民广播电台午间半小时栏目进行了转播,听众达两亿多人。另外还撰写论文、评论、专著等近百篇,讲义90多册,130多万字。他先后获得普法宣传、法学会、反邪教工作等5项国家级荣誉;获得先进离休干部、普法宣传、社会科学、法学会等十余项省级荣誉;先后荣获市、区关心下一代工作先进个人,2011年12月南岗区委、区政府授予优秀“五老”、“十大员”标兵等60多项荣誉称号。他的先进事迹多次被国家、省、市级十多家新闻媒体报道。
卢老还撰写论文、评论、专著等近百篇,先后获得普法宣传、法学会、反邪教工作等5项国家级荣誉,连续四届被中宣部、司法部授予全国普法工作先进个人称号,并多次获得哈尔滨市关心下一代工作先进工作者荣誉称号。
卢连基的一生是为未成年人教育无私奉献的一生。他用法律知识,为未成年人的成长指明方向;他用无私奉献的精神,为“五老”树立了榜样。
(作者单位:哈尔滨市南岗区关工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