雷锋精神是核心价值观的生动体现
王振江
2014年3月11日,习近平总书记接见解放军代表团“雷锋连”指导员谢正谊时说:“雷锋精神是永恒的,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生动体现。你们要做雷锋精神的种子,把雷锋精神广播在祖国大地上。”
周总理把雷锋精神全面而精辟地概括为“爱憎分明的阶级立场、言行一致的革命精神、公而忘私的共产主义风格、奋不顾身的无产阶级斗志”。雷锋精神实质和核心是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为了人民的事业无私奉献,它已经成为我们这个时代精神文明的同义语、先进文化的表征。
爱憎分明就是说每个公民,特别是共产党员要恪守党的政治纪律,与党中央在政治上保持高度一致,拥护党中央的决定,紧跟党中央的战略部署,铁腕反腐,鼎力倡廉,纠风肃纪,猛药去疴。走改革创新和国强民富之路,使旨在振兴中华的“中国梦”早日成真。共产党是我国的执政党,所以“爱国”和“爱党”是完全一致的。我国是坚定走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道路的,所以,“爱党”、“爱国”、“爱社会主义”是必须的,而且是“分明”的。这就是“雷锋精神”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同义语”。
爱国必须有实际作为而不是虚无的空喊,对于每一个人说,必须在自己的岗位上“敬业”,踏踏实实做好每一项具体工作。只有“精业”,才能“敬业”,在长期的不断进取的“敬业”中,彰显自我的“三热爱”理念。青少年学生必须“以学为主”,弘扬雷锋的“钉子”学习精神,为“中国梦”发愤读书,吸力储能,为祖国富强繁荣而刻苦学习现代科学文化知识,以备日后报效祖国时的“敬业”发力献能。
青少年学生要在学习“雷锋精神”的实际行动中,“做雷锋精神的种子,把雷锋精神广播在祖国大地上。”要认真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响应习近平总书记的号召:“爱学习、爱劳动、爱祖国”,做新时代的“新三好”学生。
(作者为省农垦绥滨农场关工委常务副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