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
黑龙江省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委员会办公室
黑 龙 江 省 司 法 厅 文件
黑 龙 江 省 教 育 厅
共 青 团 黑 龙 江 省 委 员 会
黑关联发[2015]1号
关于印发《黑龙江省关于以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 深入开展
“关爱明天、普法先行”青少年普法教育活动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各市(地)、绥芬河市、抚远县,省农垦总局、省森工总局关工委、综治办、司法局、教育局、团委:
现将《黑龙江省关于以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深入开展“关爱明天、普法先行”青少年普法教育活动实施意见》印发给你们,望结合本地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黑龙江省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
黑龙江省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委员会办公室
黑 江 省 司 法 厅
黑 龙 江 省 教 育 厅
共青团黑龙江省委员会
2015年7月9日
关于以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 深入开展
“关爱明天、普法先行”青少年普法教育活动的实施意见
为了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贯彻落实省委第十一届五次全会精神,省关工委、省综治办、省司法厅、省教育厅、团省委研究决定,在“六五”普法教育的收官之年,继续开展“关爱明天、普法先行”青少年普法教育活动。
一、活动宗旨
以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通过组织广大“五老”和有关方面人员积极参与“关爱明天、普法先行”青少年普法教育活动,充分发挥学校、家庭、社区(村屯)“三结合”法治宣传教育网络作用,更好地在青少年中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在对青少年进行法律启蒙和法律常识教育中,使他们了解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的主要内容,增强他们尊法、学法、尊法、守法、用法意识,分辨是非能力和自我保护意识,提高他们法律素质和思想道德素质,培养他们成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合格建设者和可靠接班人。
二、活动内容
重点是从《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文本教育入手,开展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宪法》是各项法律和法规的总根据,是国家大法。开展《宪法》宣传教育,弘扬《宪法》精神,讲好中国宪法故事,使每个青少年知道《宪法》赋予公民的权力和义务,每个公民都要成为《宪法》的执行者。《未成年人保护法》是保护未成年人身心健康、合法权益,促其品德、智力、体质全面发展的根本大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是着眼于保护、培养、塑造青少年健康成长的专门法,是从特定角度出发制定的未成年人保护法。在进行《宪法》宣传教育的同时,开展上述“两法”教育,全面实现保护和预防的共同目标。
三、活动形式
在青少年中开展普法宣传教育要结合本地实际,根据不同年龄阶段青少年生理、心理特点和接受能力,充分利用各种有效形式,在扎实、持久、注重实效上下功夫。
(一)把法治教育和德育教育融为一体。法律是成文的道德,道德是内心的法律。在开展普法宣传教育的同时,进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宣传教育,促进青少年全面健康成长。
(二)组织动员广大“五老”,尤其是老政法工作者,组织公、检、法、司、共青团等部门有关人员,担任法制宣传员、法制辅导员、法制副校长;组建宣讲团、报告团,有计划地深入学校、社区和村屯,通过法治宣讲、以案释法,现身说法,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各类学校要大力普及法律知识,将法治教育纳入教学计划,进班级、进课堂。
(三)组织青少年参加以法治教育为内容的讲演、辩论、摄影、作文、书画、动漫、微博互动、QQ交流的评比和展览,参加模拟法庭、青少年维权岗等寓教于乐的体验教育活动,参观未管所或监狱等活动。
(四)共同推进创建“未成年人零犯罪”社区、村屯、学校活动深入开展,共同推进青少年普法教育与青少年“爱学习、爱劳动、爱祖国”主题教育、“学雷锋、心向党、讲品德、见行动”主题教育等活动有机结合。统一安排,互为作用。
四、活动要求
(一)提高认识。开展“关爱明天、普法先行”青少年普法教育活动,是深入贯彻落实四中全会精神,以法育人,增强青少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自觉性,提高法律意识,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实施依法治国方略,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重要举措。各相关部门要充分认识在青少年中开展普法教育活动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要把对青少年普法教育列入“六五”普法考核内容,加强领导,周密组织,精心部署,建立检查、监督和评估机制,每年由综治办牵头组织一次开展“关爱明天、普法先行”活动检查,加大推进力度。
(二)加强领导。各市(地)、系统关工委、综治办、司法局、教育局、团委,要把这项工作摆上日程,密切配合,结合实际,制定活动实施方案,并认真组织落实。综治办为牵头单位,活动办公室设在省司法厅。具体分工:综治办负责领导普法活动全面工作;司法厅做好办公室工作和组织法治宣讲辅导工作;教育厅要将普法教育活动纳入教学计划;共青团要积极组织共青团员带动青少年参加普法教育活动;关工委要充分发挥“五老”的优势,组织“五老”深入学校、社区、村屯,运用各种有效形式开展法律知识教育。
(三)搞好宣传。要充分发挥主流媒体和网络传播优势,采取多种多样方式,大力宣传普法教育活动。各级综治部门、司法行政部门、教育部门、团委和关工委要在各自主办的刊物和网站开设“关爱明天、普法先行”专栏,广泛宣传法律常识,宣传各地好经验、好做法,以及青少年遵纪守法的先进典型。不断扩大影响力,形成“尊法、学法、守法、用法”舆论氛围,推动普法教育活动取得更大的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