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立家庭防线 巩固学校防线 强化社会防线
目前,青少年犯罪问题已成为社会的一个突出问题,其低龄、恶劣、团伙、暴力犯罪等趋势给青少年自身及其家庭造成很大的不幸,给社会带来更多的不安定因素。笔者以为,必须充分发挥学校、家庭、社区(村屯)三结合的法治宣传教育网络作用,建立起家庭防线、巩固学校防线、强化社会防线,更好地开展“关爱明天,普法先行”的青少年普法宣传教育活动。
让失学生回归家庭和学校,是实施青少年普法教育的基础。据相关资料统计,现在违法犯罪青少年中,出现“三多”的现象,即失学的青少年多,主要是年龄在国家义务教育阶段的适龄儿童、少年因家庭和本人多方面原因而失学、辍学、弃学的未成年人;失管的青少年多,因父母离异、去世、服刑、外出打工等原因,按法律规定的法律监护职能缺失、无法确定监护人的不满16周岁的青少年,特别是留守儿童的增多,青少年犯罪的比例居高不下;失亲青少年多,主要是失去双亲,其他法定监护人缺失的不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多数成为流浪儿童,犯罪的比例也非常大。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决定》中指出,把法治教育纳入国民教育体系,从青少年抓起,在中小学设立法治课程。按照要求,现在学校已开设法律知识课,如何能结合青少年的思想实际,采取生动活泼的形式搞好课堂教育,是学校关工组织和领导及教师应当好好研究的问题。应注意与学生做较深层次的思想交流,积极引导,培养学生遵纪守法的自觉性,这样的法律常识课,才能产生好的效果。从目前的实际情况看,相当数量的家长缺乏法律知识,也缺乏教育子女的法律意识,特别是失管、失亲的青少年,缺少父母的关怀与教育,日常生活虽能有基本保证,但是法治教育与社会道德教育的缺失,严重影响了青少年的健康成长。要做好青少年的普法教育,作为父母的要带头学好法律知识,带头懂法、守法,用良好的法律意识和道德观念去影响教育日常生活在一起的子女。对失亲、失管的青少年和留守儿童,要通过“五老”包扶、帮教,实行“代理家长”。为明天着想,从今天做起,要重点做好关爱这些特殊群体青少年的健康成长,急他们所急,帮他们所需,为他们的健康成长创造良好的条件。
相关组织形成合力,是抓好青少年普法教育的关键。各级关工委、政法、教育、群团等组织和有关部门要把“关爱明天,普法先行”普法教育活动切实摆上重要工作日程,密切配合,落实责任。关工委要将“关爱明天,普法先行”贯穿关心下一代工作的全过程。要把普法教育同青少年“爱学习、爱劳动、爱祖国”“学雷锋、心向党、讲品德、见行动”等主题教育活动有机结合起来。积极组织“五老”,尤其是政法工作者、法治副校长、法治辅导员,组成宣讲团、报告团,深入家庭、学校、社区、村屯、街道和楼院进行法治宣讲,以案释法,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活动,进一步推动创建“未成年人零犯罪”社区、村屯、学校活动的深入开展,为青少年的普法教育活动取得新的更大的成效而积极工作。
强化社会防线,是搞好青少年普法教育的保证。 现在农村95%以上的青少年都聚集在城镇,城镇的关工组织和有关部门对青少年教育的压力不断增大,城镇的青少年家长多数都是双职工和务工人员,白天大部分时间在工作或做生意。在教育青少年方面,“五老”和社区、街道、居委会、楼院及派出所承担着对青少年进行普法教育的重任,要把青少年的普法教育抓细、抓实、抓出成效来。农村要因地制宜抓好寒暑假期为重点的青少年普法教育工作,保证青少年假期普法教育的正常开展,不断增强其知法、守法和人身安全意识;要在农民专业合作社等新型经济组织中对青年搞好普法教育活动,培养他们树立知法、懂法、守法、用法观念;要认真搞好《预防青少年犯罪法》和《未成年人保护法》的宣传教育,保护和维护少年儿童、特别是留守儿童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企业的关工组织要认真履行对青年职工进行普法宣传教育的责任,主动抓好普法工作。要利用青工喜闻乐见的形式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活动,不断提高广大青年职工的法律意识,做知法、懂法、守法的模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