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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是怎样参与少年法庭调查工作的
2016-01-12 黑龙江关心下一代网
作者: 来源: 编辑:管理员
 
 
我们是怎样参与少年法庭调查工作的
 
 
孙玉梅
 
 
        佳木斯市郊区关工委近期共参与调查了24起未成年人犯罪案件,通过对未成年人的庭前调查、庭中教育感化、庭后延伸帮教,较好地教育、感化、挽救了一批失足的未成年人。现在已重返校园的6名,4名已考上了大专和技师学院。还有8名人员学有一技之长,当上了创业的小老板、个体经商户。在具体的工作中,我们主要做了以下三项工作:
        一、认真调查,为未成人违法犯罪的法庭教育提供有价值的材料
        我们关工人员主要工作模式是实行“三段式”服务,即开展庭前调查,参与诉讼庭审,开展帮教。深入到犯罪未成年人的家中、学校、社区、村委会,通过个别走访家长、教师、亲友、邻居、同事,会见未成年当事人等方式,了解未成年人的性格特点、家庭情况、社会交往、成长经历、实施被指控犯罪前后的表现等非涉案情况,多方面、深层次地反映和分析其犯罪原因和心理演变过程。并详细地记好谈话笔录。
        二、深刻剖析其根源,为法庭提供减轻处罚的有力依据
        在对其犯罪未成年人综合认识基础上,有针对性地的撰写社会调查报告,及时提交给法庭。提出对他们的处罚建议。例如王某,男、l7岁,伙同他人抢劫2000元钱,在庭审前,我们先后三次走访,他父亲由不信任到积极配合我们的工作。三次的走访使我们对王某有了比较全面的了解。他是单亲家庭,5岁时母亲就跟别人走了。王某从小就缺失母爱,父亲要维持家庭生计,也很少有时间关心王某的成长,王某常跟一些社会的小青年来往。此次犯罪是在别人的蛊惑所致。平日在校表现尚可,这次是初次犯罪,并且犯罪后有悔改表现。通过以上了解,我们向法庭提交了调查报告,法庭考虑到他是初犯,认罪态度较好等情节,做出了缓刑的刑事处罚。事后我们与王某及其父亲和法庭数次走访沟通,王某表示自己对不起辛苦培养他的父亲,今后要重新做人,不再与不良青年来往。他的父亲表示要给孩子多些父爱,多与孩子沟通,现在王某已经在饭店当了一名厨师。
        朱某,男、l6岁,住大来镇某村,因抢劫出租车被判缓刑,在庭前调查时我们发现,朱某父母离异,父亲又常年在外打工,将孩子放在大爷家里管,大爷家里管的也不严,上学不好好上,经常没钱上网,才抢劫出租车,触犯了法律。但犯罪后认罪态度很好,返还了全部赃款及赃物。我们结合调查情况,有针对性地开展对朱某的帮教工作,帮助其树立重新走向社会的信心。朱某表示一定要悔过自新,重新做人。家长也表示,一定吸取这次犯罪的教训,教育好自己的孩子。法庭考虑朱某是未成年人,给予了缓刑的处罚。从而对犯罪的未成年人有了更加公正和合理的刑事处罚。
        三、跟踪帮教,积极探索预防未成年人犯罪的新思路
        我们和少年法庭的法官一起以“教育、感化、挽救”为核心,庭前查明成因、庭审重在帮教,庭后回访考察。
        一是积极电话回访。帮助解决一些具体问题。如友谊街道办的某社区的于某,缓刑后,因单亲家庭,只得回到奶奶家,因奶奶没有工作,靠卖鸡蛋维持生活,生活很困难。我们和街道、社区联系,帮助奶奶办理了低保,社区又帮助于某去学习汽车修理,每月收入3000多元钱。
        二是不定期地走访家长,学校、社区、村委会。了解孩子的表现和心理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帮教。近两年来,报给区关工委的共有7份调研。
        三是联系培训基地,解决犯罪未成人的后顾之忧。区关工委和郊区法院少年庭一起联系了郊区释解人员安置基地。判刑后的未成年人,可免费志愿到基地进行生产技术培训。满18周岁可在这个企业就业,每月有2000多元工资。现在已有4名判刑的未成年人在这个基地就业。 
 
                                                             (本文作者 佳木斯市郊区关工委副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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