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做好我区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昂昂溪区结合区情实际,制定了《昂昂溪区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方案》,以齐昂政办规(2017)1号文件形式下发全区各单位。《方案》对全区的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提出了工作目标,确定了工作措施,落实了主要任务,在全区形成了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全社会积极参与、共同做好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的优良环境。
成立了昂昂溪区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领导小组,建立完善留守儿童关爱保护体系,落实了民政、公安、人社、文化、财政、教育、纪检监察等部门的工作职责。在区委、区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各司其职,统筹协调,整合资源,密切配合,强化措施,有效落实。不断加强能力建设,强化监督力度,做好舆论引导,进一步加大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力度,为强化工作提供了可靠的行为规范和制度保证。
(才长海 昂昂溪区关工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