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十八大确立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富强、民主、文明、和谐、自由、平等、公正、法治、爱国、敬业、诚信、友善”24字方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进一步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法治建设的指导意见》提出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法治建设的顶层设计,确立运用法治推动和保障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建立基本方略。为了进一步加强新时期的法治建设,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推动社会树立社会主义法治意识和全面依法治国,并要求“把法治教育纳入国民教育体系,从青少年做起”,这是推进法治建设融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重大举措,也为当前在青少年中开展的“关爱明天、普法先行”教育进一步指明了方向,是保障和推进广大青少年自觉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基石。
创新法治建设务实管用的载体
青少年是祖国的未来、民族的希望。“少年智则国智,少年富则国富;少年强则国强,少年进步则国进步”。法治建设是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基石和保障。加强法治建设,首先,必须学法、知法、守法。对青少年进行法治教育不但是要作为头等大事抓紧抓好,而且要抓早,从青少年时就要打好法治建设的基础,打牢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基石,习近平总书记指出,“青年的价值取向决定未来整个社会的价值取向,而青年又处在价值观形成和确立的时期,抓好这一时期的价值观养成十分重要。这就像穿衣服扣扣子一样,如果第一粒扣子扣错了,剩余的扣子也会错。人生的扣子从一开始就要扣好。”加强法治建设自觉地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也要从青少年抓起,扣好人生的第一粒扣子。几年来,我们围绕青少年的特点,不断创新家庭、学校、社会“三位一体”的法治建设务实管用的这个载体,拓展了对青少年进行法治教育和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领域。一是重视家庭教育第一课堂。习近平总书记在同全国妇联新一届领导班子集体谈话时指出,“千千万万个家庭的家风好、子女教育得好,社会风气才有好基础”。“家风是一个家庭的精神内核,也是一个社会价值的缩影。良好家风和家庭美德正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现实生活中的直观体现。”家庭是法治观念形成和培育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第一课堂,父母是孩子的启蒙教师,也是终身教师,提升父母的素质是搞好家庭教育、强化法治教育和人生观、价值观、世界观的前提和保证。我们首先把提高青少年家长的素质放在首位,办起了家长学校,请专家和“五老”辅导家教的重要性和有关家教及法律道德等知识,积极动员家长和“五老”积极参与为家庭教育做榜样活动,把家庭教育融入法治教育、道德建设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教育的重要内容。全县共成立家长学校28所,参与家长和“五老”2473人,全县共举办各类培训班36次,培训2452人。其二是抓好法治教育的基础,从抓好家风家教入手,把法律知识、道德观念、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24字方针融入到家风家教之中。让孩子知道和懂得什么是道德?什么是法?怎样守法守规、怎样用法律保护自己,怎样成为社会道德和遵守法律的模范等等。第三是制定务实管用、易记易用的家规。为促使他们健康成长,长大后成为对国家和人民有用的人,在有关部门和“五老”的帮助下,在家长的努力下,根据不同的家庭特点,分层次制定家规和少年行动准则若干条。为青少年传递良好家风,树立良好的思想道德,守法不犯法、不违纪等提供行动准则。为实现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国政法大学时“立德树人、德法兼修,抓好法治人才培养,励志勤学、刻苦磨练,促进青年成长进步”的重要指示打下基础。二是强化学习教育主阵地。学校是对青少年进行法治教育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的主阵地。近年来,针对中小学生不同年龄实际、心理特点、知识储备和接受能力,开展了形成多样的教育活动,推动了“关爱明天 普法先行”和法律知识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内容进学校、进教材、进课堂、进试卷、进头脑。首先,各学校普遍在政法部门聘请一名副科级以上的政法干部任法治副校长,配合学校抓好普法工作,同时聘请法治辅导员,不定期的到校进行法律知识讲座。其二是上好法律知识课。各校除正常的法律课外,开学的第一课就是请校外法治辅导员讲第一课。在今年3月1日开学的第一天,县关工委、教育局、司法局等有关单位联合在全县各学校开展“法制伴我行”主题教育活动。县第三中学聘请校外法治辅导员黑龙江光泽律师所张伟东律师为中学师生上了一堂法治课,张律师列举几种常见的青少年犯罪类型,如盗窃、抢劫、故意伤害等,引导学生们明白什么样的行为会触犯法律,围绕未成年人的犯罪特点和成因,通过真实的案例与现场的师生互动,生动形象地向师生普及如何预防违法犯罪事件的发生及如何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权益等;县第三小学聘请校外辅导员律师肖坤针对校园暴力案件逐年上升的趋势,为师生讲解了校园暴力案件的新特征以及给学生带来的危害,特别是在自媒体时代背景下,校园暴力呈现群体性、差异性、公开性的新特色进行讲座;乾丰中学针对青年学生在当前开展的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教育中,聘请镇司法所的同志为全校广大师生上了一堂《法治建设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基石》的法治课,使广大师生进一步明白法治建设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重要保障。教育幼儿园举办法治教育儿歌比赛等活动,使儿童在幼小的心灵里打上了守法的烙印。全县其他学校也开展了形式多样的法律知识讲座,为青少年自觉的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提供了法治的保障。三是狠抓进社区(社会)教育平台。社区主要是对青少年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平台。我们积极整合教育资源,引导家庭和社区主动配合学校教育,形成家庭教育、学校教育、社会教育的三结合的教育网,共同进行普法教育,为保障青少年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提供舞台。首先,成立法律道德建设领导小组,由社区书记任组长,吸收“五老”和学生家长以及学校教师为成员,在各社区和村屯层层建立领导组织,保证工作的正常开展。第二是建立法律道德建设队伍,各社区和村屯都聘请有专业法律知识人员、“五老”和有家教经验的学生家长为社区和村屯的法治道德建设辅导员。第三是在社区开办“4点半”校外辅导站。他们利用学生放学、节假日给青少年上法治、道德等方面的课程。
创新法治建设喜闻乐见的形式
对青少年法治教育的根本任务就是使广大青少年知法、懂法、守法,自觉的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法治建设是保障各项教育活动开展的前提,必须把法治建设融入到各项教育活动之中,缺一不可。一是加强青少年的普法教育,使之懂法、守法。按照“七五”普法和“关爱明天 普法先行”活动的总体要求,开展了形式多样的“大手牵小手、共筑中国梦”等活动。教育系统的各个学校和社区普遍组织开展了法制报告会、法律知识考试、撰写心得体会,参观法治教育基地、模拟法庭、演讲比赛、征文比赛等一系列丰富多彩的活动。利用校园网、板报、橱窗等广泛宣传法律知识。县实验小学专门制定《教师遵纪守法规范》和《学生遵纪守法规则》;昌盛乡关工委将有关法律知识编印小册子发给青少年及家长,为开展普法教育、全面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打下坚实的基础。二是把法治教育融入到各项活动之中。针对青少年的特点、兴趣和爱好,我们力争开展吸引力、凝聚力较强的活动,通过知法、守法、用法誓师会、表决心会,激励青少年积极投入“我为实现中国梦做贡献”和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活动之中,通过征文、演讲比赛,进一步增强青少年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理论自信、道路自信、制度自信,坚定了广大青少年坚定不移地听党话、跟党走的自信心。在活动中,我们组织“五老”和青少年以“关爱明天 普法先行”自觉树立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主题结合“学雷锋、心向党、讲品德、见行动”“爱学习、爱劳动、爱祖国”“中华魂”主题读书活动、“学科技、育新人、建小康”等各项教育活动而不断创新形式和内容。教育系统的各学校和幼儿园自编自演文娱节目和儿歌、童谣、三字经、顺口溜、快板、三句半、拍手谣等;克东镇和宝泉镇在社区开展了书法、绘画、手抄报等竞赛,这些活动的开展使广大青少年特别是未成年人在玩中学、学中乐,内化于心、外化于行,不但增强了法治观念,而且进一步明确了法治建设是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重要保障和基石。三是各部门配合、齐抓共管。我们定期召开教育、司法、民政等部门的联席会,研究普法和有关工作,定期总结、安排下阶段的工作,发现问题和困难随时解决,保证各项教育活动的顺利开展。
创新法治建设厉行思维的实践
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建设和法治建设都是致力于“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这一全面深化改革的总目标,建立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着力增强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治理国家,是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内在要义。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加快构建充分反映中国特色、民族特性、时代特征的价值体系,能够为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提供价值导向。法治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基石,法治是治国方略,也是社会主体一种价值目标选择。人是法律的主体和目标。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必须贯穿于立法、执法、司法、守法各环节和实践中逐渐形成,推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入法入规,真正使法治成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基石。一是讲好科学立法的故事。科学立法是树立法治观念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前提。在对青少年进行普法教育和践行社会核心价值观教育中,为了使广大青少年知道法律是怎样形成的,我们组织学生家长、“五老”和“十大员”讲家规、家训和法律规章与立法的过程和辩证关系,编写报告向广大青少年进行讲座,让青少年参加家规、家训和校规的编写过程,广泛听取青少年意见,使他们的各种利益诉求得到充分表达。同时也让他们知道科学立法的形成,使广大青少年懂得“情理入法”“道德入律”是立法的基本规律,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要求体现到宪法法律、部门规章、公共政策和家规等环节之中,转化为对青少年具有刚性约束力的法律和规定。二是严格执法。严格执法是树立法治道德信仰的关键,是法治中国建设的中枢环节,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入法入规后能否得到广大青少年自觉遵守,是实现社会治理过程成为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过程的具体体现。广大“五老”和学生家长为青少年做榜样,开展“大手牵小手、共筑中国梦”“法治逐梦行”等活动,青少年学生从遵守家规、学生守则和社会道德规范做起,自觉的遵守法律法规。县实验小学与县交警大队联谊成立小交警分队,利用节假日走上街头执法,规范交通秩序,承担教育家长遵守交通规则等活动;县第一小学与县法院联谊开展模拟法庭活动,使学生树立良好执法理念。三是遵纪守法。青少年守法,是法治建设的基础,是社会主义法治文化的核心。青少年守法的根本任务是弘扬法治精神,推动全社会树立法治意识、增强法治观念,形成守法光荣,违犯可耻的社会氛围,使全体青少年都成为社会主义法治的忠实崇尚者、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自觉践行者。县第三中学成立信法、守法小分队,经常深入到街道和社区开展歌颂守法者、教育违法者的实践活动;县第一中学成立法律顾问工作站,为广大居民提供法律咨询服务;各企业关工小组,组织企业青年进行法律知识培训,成立了法律服务处,为青年工人维权、保护青年的合法权益提供保障等活动,极大地激发广大青少年学法、知法、守法、用法的积极性。
我们在开展“关爱明天 普法先行”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活动中,按照法治教育要立德树人的宗旨,使广大青少年形成自觉守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靠法的法治意识,使法制法规不断深入人心,成为广大青少年自觉践行核心价值观为日用而不觉的行为准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