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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少年普法要与时俱进
2019-02-12 黑龙江关心下一代网
作者: 来源: 编辑:赵海

         青少年普法要与时俱进

         黑龙江省克东县关工委副主任   刘忠良

    新的时代,随着我国法制建设的不断深入,广大青少年的法律意识普遍增强,法治观念不断提高,但社会上仍然存在有些青少年不同程度违背法治精神的现象,究其原因还是在一些青少年中没有形成法律思维、树立起法律信仰所致。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要坚持把全民普法和全民守法作为依法治国的基础性工作,使全体人民成为社会主义法治的忠实崇尚者,自觉遵守者,坚定捍卫者”。青少年普法教育工作是一项基础性的工作是一项系统工作。

    青少年的价值取向决定未来整个社会的价值取向,青少年守法,首先要打好基础,做到知法懂法,这些都要靠进一步深入推动全民普法中,重点强化青少年普法教育,人生的法治扣子一开始就要扣好。要面向新时代,从青少年思想实际出发,不能从以往所采取单项灌输式普法模式没有针对性落后新时代的要求,没有互动性和参与度的青少年普法教育,必须做到普法教育活动形式新颖、多样,善于运用现代化手段,采取青少年喜闻乐见的方式,让青少年听得懂、能接受、愿参与的教育活动,激发广大青少年学法用法的热情,从而增强青少年对法律知识的深刻理解、掌握和认知。

    在法制宣传教育活动载体上要不断创新

    在对青少年进行普法教育活动时,我们既鼓励优秀文化产品的创作,又着重关注广大青少年的需要,鼓励全县各级关工组织做大做强富有地方特色的教育活动品牌,结合青少年的普法教育活动的实际,发挥本地特色优势,努力满足青少年不断增长的法治文化要求。全县在开展青少年普法教育活动中,我们组织了广大“五老”“十大员”和青少年覌看了律政剧《金牌律师》《情与法》和《未成年人保护法》专题片讲座等,重点与青少年生产生活密切相关领域的法律知识,深入浅出引人入胜。县广播电视台开设法律专题讲座节目、县信息报设有法律知识和“一法一例”专栏,各街道和公园等活动场所设有法律文化知识厨窗等。教育关工委在全系统广大师生中开展“读一本法律书籍、写一篇法治纶文和心得.开展一次法治教育实践活动、参加一次法治教育活动演讲比赛、为上级新闻媒体撰写一篇法治教育稿件”五个一活动;玉岗镇新合村“五老”张德仁开办农民法律文化书屋和蒲峪路镇古城村“十大员”赵相平法律文化大院等,将优秀的文化产品作为对青少年法律宣传教育活动的主导和主流。这些做法深入了青少年的精神世界,触及青少年的灵魂,引起了强烈的思想共鸣,吸引、引导和启迪青少年。使广大青少年在日常生活中自觉的学法、懂法和守法。

    在法治宣传教育活动手段上力求多样化

    对青少年进行法治宣传教育活动我们始终注意多样化,既坚持巩固传统媒体的作用,又善于用现代传媒手段,构建全方位、多层次的普法平台。在新时代的新形势下,我们既注重发挥传统媒体的优势,又借助新媒体的传播平台和传播手段为先导,大力开展富有成效的法治宣传教育活动。克东镇关工委在传统的媒体法治宣传教育活动的基础上创造了法治宣专教育活动“六有七进”的工作方法(有法治宣传教育队伍、有宣讲材料、有活动记录、有现场影像、有活动反馈效果、有活动总结:进学校、进教材、进家庭、进社区村屯、进楼院进企业、进网络);昌盛乡关工委编写法律知识小册子发送给青少年供宣传学习;克东一中和实验小学等关工组织,利用法院开放日组织师生走进法院观看审判案件全过程、走进看守所参观谈感想,并开展了《扫黑除恶进校园》、《防治校园欺凌、扩航未成年人成长》等主题教育活动;克东镇保安社区关工小组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活动书画比赛、请“五老”讲法治故事、开展《远离毒品、放飞梦想》和法治矫正在社区系列教育活动;乾丰镇宏升村关工小组开展《律法援助惠民生、关爱特殊困境儿童成长》等活动为特殊困境儿童和留守儿童健康成长营造了良好环境。全县各级关工组织为了主动适应新媒体时代要求,运用了微信、微博、客户端等新兴媒体,建立了法治宣传公众号、官方微博等,采用微访谈、微视频、普法微动漫和法治在线答疑等方式,让广大青少年感受到法律就在身边,尽而达到普法效果的最大化。

    在法治宣传教育活动内容上注重平衡性

    我们在青少年中开展普法宣传教育活动中,始终注意从过去的着重强调法律义务,向强调法律权利与义务并重转变。马克思曾经指出:人们奋斗争取的一切,都同他们的利益有关。当前我国经济社会进入了新的发展时代,社会流动性大,社会利益多元化、利益格局分层明显,广大情少年对涉及自身利益和权利的问题十分敏感。青少年守法既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必然要求,又是青少年的迫切需要。因此,我们在对广大青少年进行法治宣传教育中,我们既想到不能偏向于强调青少年在法律下应承担的义务而受到的约束,也注意讲解在社会主义法治体系下所享有的权利。宝泉镇关工委在青少年普法教育中聘请法律专业人士在广大青少年中开展《宪法》等法律辅导讲座,让青少年了解法律赋予的私有财产权、选举权、监督权、人格权、住宅权、言论权等各项权利;润津乡关工委组织“法治宣传员”深入到少年儿童中,根据少年儿童的特点编写法律知识小故事、儿歌、快板书等少年儿童享有的教育权、监护权等开展宣传教育活动。随着形势的发展,全县各级关工组织通过各种有针对性的法治宣传教育活动,让广大青少年相信权力是法律赋给的利益,感到权利能通过法律得到充分的保障,只有真正尊奉法律,才能做到学法用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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