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文件
黑关发〔2019〕32号
关于评选表彰“五老为家庭教育做榜样”
活动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通知
各市(地)、北大荒集团、龙江森工集团、省直机关关工委:
2017年,为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注重家庭、注重家教、注重家风的重要指示精神,落实中国关工委等9个部门《关于指导推进家庭教育的五年规划》,省关工委印发了《关于全省各级关工组织开展“五老为家庭教育做榜样”活动的意见 》(黑关发〔2017〕3号)。三年来,各级关工组织积极响应,主动作为,组织广大五老踊跃参与活动,充分发挥自身优势,大力推进家庭教育,努力弘扬好家教好家风,取得了显著效果。为进一步推动“五老为家庭教育做榜样”活动深入持久开展,进一步激发各级关工组织和广大五老的积极性,省关工委决定,2020年对在“五老为家庭教育做榜样”活动中作出突出成绩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进行表彰。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中国关工委《关于开展“五老弘扬好家教好家风”主题活动的通知》(中关工委[2019]9号)精神,组织动员更多五老参与家庭教育活动,充分发挥五老的政治、经验优势,带头重家教、立家训、传家风,帮助更多家庭提高家庭教育水平,营造有利于青少年健康成长的家庭环境,引导青少年树立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促进青少年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
二、评选条件和表彰数额。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评选标准和条件由各地自行制定。按照一定的标准和条件,将先进关工组织集体和模范五老个人选拔出来。关于表彰的数额,各地各级关工组织可根据情况自行确定。为充分调动基层关工组织和广大五老的主动性、积极性,促进家教活动在更大范围开展,可适当扩大本地表彰的数额、比例。在各地表彰的基础上全省拟表彰先进集体50个、先进个人50名(分配名额见附表)。
三.评选程序。实行分层逐级评选表彰。首先以乡镇(街道)为基础进行推荐,由县(市、区)关工委进行表彰。县(市、区)关工委在受到本级表彰的集体、个人中选拔推荐单位、个人参加市(地)关工委的表彰。市(地)按省关工委分配的名额选拔推荐单位、个人报省关工委进行表彰。上级表彰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必须是受到下一级的表彰,并且是在下一级的选拔推荐基础上产生的,不能越级呈报表彰。
四、工作要求。各地对“五老为家庭教育做榜样”活动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表彰工作要引起重视,列入年度计划,认真组织,周密安排。同时,各地要总结交流活动开展以来不断探索、创新发展、形成特色的新鲜经验,培养典型,选树典型,宣传报道典型的生动事迹,发挥典型的引领作用。在时间安排上,省关工委的表彰工作拟于2020年11月份进行。各地于9月30日前将推荐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名单及事迹材料(均在1500字以内)报省关工委(省关工委学校组,电话0451-82163885、82162114)。各地的表彰工作,由各地依据本地情况自行安排。
附:黑龙江省“五老为家庭教育做榜样”活动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名额分配表
黑龙江省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
2019年12月18日
黑龙江省“五老为家庭教育做榜样”活动
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名额分配表
市(地) 先进集体 先进个人
哈尔滨市 6 6
齐齐哈尔市 4 4
牡丹江市 4 4
佳木斯市 4 4
大庆市 4 4
鸡西市 3 3
双鸭山市 3 3
伊春市 3 3
七台河市 3 3
鹤岗市 3 3
绥化市 3 3
黑河市 3 3
大兴安岭地区 3 3
北大荒集团 2 2
龙江森工集团 1 1
省直机关 1 1
合 计 50 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