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文件
黑关发〔2020〕9号
关于做好黑龙江省关工委
成立35周年纪念活动的通知
各市(地)、中省直有关单位关工委:
明年是黑龙江省关工委成立35周年,根据2019年11月6日召开的省关工委全体委员(扩大)会议的部署,省里将召开纪念省关工委成立35周年大会,并将开展一系列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省关工委成立35周年纪念活动,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关心下一代工作的重要论述,认真贯彻省委十二届七、八次全会精神和省委对关心下一代工作的要求,紧紧围绕党的中心工作,牢牢把握“培养担当民族复兴大任的时代新人,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的总体目标,认真总结经验、提升政治站位,进一步明确新时代关心下一代工作的方向、任务,把关心下一代工作提高到一个新水平,用实际行动庆祝中国共产党建党100周年,为夺取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胜利、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做出新的贡献。
二、各级关工委要组织“五老”认真回顾35年的工作历程,通过总结经验,深化对关心下一代工作规律性的认识,提高工作的自觉性。在全面总结经验的基础上,选树一批典型,广泛宣传他们的事迹,进一步叫响“五老”精神,叫响最佳工作品牌,促进各项工作向上一个新台阶。
三、要通过纪念活动,推动2020年关心下一代工作任务的完成。一要进一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强化对青少年的思想政治引领,做好全省“十小明星”的评选表彰和“五老”为家庭教育作榜样活动先进集体和模范“五老”的表彰工作。二要进一步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深入开展“乡村振兴、五老行动”活动,参与促进农村新型经营主体的发展,助力脱贫攻坚,参与社会治理,在防控新冠病毒中发挥力所能及的作用,做好新一轮“三年基层工作年”的检查验收和总结表彰工作。三要认真贯彻网上关心下一代黑河座谈会精神,对照顾秀莲主任的讲话要求和各地经验,找出差距,谋划提升之策。四要深入理论探讨和实践创新,在进一步加强关工委领导班子学习的基础上,要通过网上网下的方式组织好五年一次的理论研讨,评选优秀论文并编辑成书。五要从实际出发,典型带动,进一步动员和组织民营企业参与关心下一代工作,在总结经验的基础上出台实施意见。拟于明年下半年对在“爱心企业”创建活动中表现突出的民营企业进行表彰。六要继续强化各级关工委领导班子建设、基层关工组织建设,深入开展“年轻五老入列”活动,增强五老队伍的活力。
四、省里将开展系列纪念活动。一是通过各种方式回顾关心下一代工作35周年的发展历程,总结经验,鼓舞士气,发扬成绩,改进工作。认真贯彻中国关工委成立30周年纪念大会的工作部署,展望规划未来一个时期的发展方向和工作重点,进一步做好全省关心下一代工作。二是主要通过网上进行35周年关心下一代工作图片展示,有条件的也可在学校、机关、社区、村镇搞图片展。三是明年是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也是《双阳红》创刊10周年。《双阳红》在办好《省关工委35周年图片展》的同时,开展建党百年及《我与关工》征文活动。组织从事关心下一代工作的五老撰写回顾文章和诗词,谈关心下一代工作的经历、经验和体会;组织受益的中小学生写纪念文章,谈在关心下一代工作爱心帮扶之下顺利完成学业的过程和感受,从中选择优秀作品在省关工委网站、《双阳红》刊物上发表。四是搜集整理关心下一代工作典型人物事迹材料,在本地新闻媒体上宣传,特别突出的先进典型可推荐在省级新闻媒体上宣传,扩大影响,发挥典型的示范带动作用。五是评选“双先”。借鉴中国关工委与中央文明办的做法,2021年上半年进行五年一次的全省关心下一代工作先进集体、先进个人和荣誉奖评选。各地各系统要按通知要求做好评选工作,具体评选条件、要求另行通知。六是组织编写《黑龙江省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成立35周年纪念刊》。全面反映35年的历程,全面展示35年的工作成果和“五老”队伍的精神风貌。七是省关工委拟于2021年9月,召开纪念省关工委成立35周年暨全省关心下一代工作先进表彰大会。回顾历史,总结经验,部署工作,表彰五年来涌现的全省关心下一代工作先进集体、先进个人。会议方式根据当时的具体情况确定。不提倡市(地)、县(区)层层召开纪念大会。各地开展纪念活动,要从实际情况出发,线上线下多种方式进行。要力求实效,把开展活动的立足点放在促进工作上。
五、省关工委成立35周年纪念活动,是全省关心下一代工作的一件大事。各地各系统关工委要在各级党委的领导下,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结合实际,周密安排,认真组织实施。在充分发挥自办媒体作用的基础上,要积极沟通协调本地宣传部门和各类新闻媒体,做好宣传报道工作。主要是回顾总结宣传全省关心下一代工作35年来取得的成绩和好的经验做法,特别是报道35年来涌现出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五老。组织开展纪念活动,要严格执行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的各项规定,量力而行,不要搞形式主义、大轰大嗡,严禁借纪念活动和会议之机制作发放各种纪念品。同时,要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意识,特别是疫情尚未结束,要把各项防范措施和责任落实到活动的各个环节,确保纪念活动有序祥和、平安顺利进行。
各地各系统要根据本通知精神,制定具体措施,抓好工作落实,并将安排和活动情况报省关工委组织协调组。
黑龙江省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
2020年9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