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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关发〔2021〕9号
2021-07-20 黑龙江关心下一代网
作者: 来源: 编辑:赵海

黑龙江省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文件

黑关发〔2021〕9号

黑龙江省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

关于转发《黑龙江省关心下一代

工作细则》的通知

  各市(地),省教育厅、省司法厅、省直机关工委、北大荒集团、龙江森工集团、哈铁集团公司关工委: 

  新修订的《黑龙江省关心下一代工作细则》(以下简称《细则》)已于2021年7月12日由中共黑龙江省委办公厅发布实施。现将《细则》转发给你们,请在本地本部门本单位党委统一领导下,认真抓好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

  《细则》是省委制定的关于关心下一代工作的党内法规。《细则》充分体现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对关心下一代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认真吸取近年来关心下一代工作的实践创新成果,在关心下一代工作的地位作用和指导思想、主要任务、关工组织及职责范围和运行机制、关工组织的主体力量及其作用发挥、加强党对关心下一代工作的领导等方面作出明确具体规定,为进一步做好全省关心下一代工作提供了根本遵循和有力保证。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好《细则》,对于推动新时代全省关心下一代工作高质量发展、加快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进程,对于实现黑龙江全面振兴全方位振兴、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新龙江,都具有重要意义。

  全省各地各部门各单位关工组织要把学习宣传贯彻《细则》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重要政治任务,确保省委重大决策部署落到实处。要组织领导班子成员和广大“五老”认真学习《细则》,层层抓好培训,掌握省委对关心下一代工作的要求和程序作出的具体规定,自觉在实际工作中贯彻执行,促进全省关心下一代工作创新发展。要制定具体实施方案,统筹新时期关心下一代工作,充分发挥《细则》对关心下一代事业发展的长远作用,依靠《细则》不断解决关心下一代工作创新发展中的实际问题。要紧紧依靠党委领导做好《细则》实施工作,主动向党委提出学习宣传贯彻《细则》的意见建议,在党委制定《细则》执行责任制、组织《细则》宣传教育培训、开展《细则》执行情况检查和实施效果评估等方面主动当参谋、作助手,确保《细则》得到有效实施。

  各地各部门各单位学习贯彻《细则》的做法和成果,工作中遇到的问题,请及时向省关工委报告。

  黑龙江省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   

                            2021年7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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