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1日,林甸县关工委组织召开了由全县各部办委局、社区、农村五老等30多人参加的学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乡村振兴促进法》学习贯彻座谈会。
会议首先学习了2021年4月29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乡村振兴促进法》。与会人员一致认为,乡村振兴作为一种法律形式加以实施,这在我们国家的历史上是第一次,我们一定要深刻领会《乡村振兴促进法》的重要意义,把握《乡村振兴促进法》的核心要义,做乡村振兴促进法的宣传者、实践者。为乡村振兴助力,为农村兴、农业强、农民富做出应有的贡献。
会议要求,要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学习宣传贯彻《乡村振兴促进法》的重大意义。党中央高度重视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特别是党的十九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对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作出一系列重大举措具有很重要的理论性、实践性,一定要深刻领会,要保障《乡村振兴促进法》落实落地。要坚持党对三农工作的领导,要围绕产业发展、人才支撑、文化繁荣、生态保护、组织建设、城乡融合、扶持措施、监督检查等要求,抓好规划统筹、实施指导、协调督促、考核评价等重点任务落实,形成推动乡村振兴的强大合力。要广泛开展《乡村振兴促进法》学习宣传活动,采取研讨会、座谈会,广播电视、网络平台等形式,使《乡村振兴促进法》家喻户晓,人人皆知,使广大农户知法、懂法、守法。农村五老要准确把握法律的规定要求。要在关心农村留守儿童、移风易俗、帮扶贫困青年致富、调整农村产业结构、发展特色农业、搞好养殖业、加工产业,发挥重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