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第32期?总第348期)
黑龙江省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办公室 2021年8月12日
省直关工委多措并举认真贯彻落实
《黑龙江省关心下一代工作细则》
新修订的《黑龙江省关心下一代工作细则》(以下简称《细则》)印发后,省直关工委采取多项措施,认真做好《细则》的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工作。
一、高度重视。省委副秘书长、省直工委常务副书记张常荣主持省直工委工作以来,非常关心重视关工委工作,多次听取专项汇报并及时做出重要批示,特别是新出台的《细则》和《省委召开常委会会议 张庆伟主持审议通过〈黑龙江省关心下一代工作细则〉并向全省“五老”转达省委的感谢和慰问》(省关工委简报第335期)印发后,他立即做出批示:请长波同志阅处,按《细则》要求开展工作,并结合省直机关实际,抓好贯彻落实。
二、深入学习。第一时间组织关工委成员认真学习,深入领会《细则》的精神实质。大家一致认为,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细则》,对于推动新时代全省关心下一代工作高质量发展、加快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进程,对于实现黑龙江全面振兴全方位振兴、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新龙江,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我们要充分把握《细则》的内在要求和主要任务,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创新载体,求真务实,在实际工作中自觉贯彻执行,不断推进省直关心下一代工作创新发展。
三、提出要求。省直关工委及时向省直各单位关工委印发了关于学习宣传贯彻落实《细则》的通知,明确提出,各单位关工委要在党委统一领导下,积极组织关工委成员和广大“五老”在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关心下一代的重要指示精神的基础上,学深悟透《细则》的精神实质,进一步明确关心下一代工作的地位作用、指导思想、主要任务、关工组织及职责范围和运行机制、关工组织的主体力量及其作用发挥、加强党对关心下一代工作的领导,并紧密结合各自实际,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强烈的担当意识,抓好《细则》在本单位的贯彻落实工作。
四、完善机制。一是要落实好《细则》关于健全组织机构的要求,根据工作需要,及时补充健全关工组织的领导和专职工作人员,配齐配强力量。各单位关工委要与各职能部门密切配合,引导更多老同志,尤其要动员那些新退下来的、有影响力和专业特长的老同志参加到关工组织中来,保证关心下一代工作的长足开展。二是按《细则》要求,恢复建立成员单位协商议事制度,把相关单位纳入省直关工委成员单位,根据形势任务的议题内容,适时召集成员单位参加协商议事会议,经过集思广益形成共识后,作出工作和活动的安排部署。三是要抓好家庭教育机制建设。紧密结合中办、国办《关于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意见》第21条“完善家校社协同机制”提出的办好家长学校的要求,省直关工委拟联合省委党校和相关单位关工委共同成立“省直机关家长学校”,充分发挥中省直机关的资源优势,引导家长树立科学、正确的育儿观,不断推进家长学校健康发展和家庭教育的深入进行,创建社会各界携同育人的和谐局面。
五、加强培训。按照省关工委关于层层抓好培训的要求,省直关工委拟于10月中旬,组织各厅局关工委负责同志进行集中培训,请相关领导作学习宣传《细则》的辅导。通过学习培训,集中研讨交流,进一步提高认识,明确任务,掌握方法,增强做好关心下一代工作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六、督促落实。省直关工委将深入各单位进行关心下一代工作调研和检查,细化任务分解,逐级落实责任,帮助各单位积极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确保《细则》落到实处,推进省直机关关心下一代工作不断取得新进展。对各单位在贯彻落实《细则》中的意见建议,及时向省关工委有关部门汇报。
七、宣传推广。对于各单位在学习贯彻《细则》中的好做法、好经验以及典型事例,省直关工委将协调有关宣传职能部门,通过各种媒体和宣传平台进行广泛的宣传推广,为推动《细则》的学习贯彻实施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省直关工委供稿 省关工委组织协调组编辑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