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协同落实《决定》完善农村留守儿童
服务体系工作的报送情况的通知
各市(地)、北大荒集团、龙江森工集团关工委:
根据省发改委关于请提供落实《中共黑龙江省委关于深入贯彻新发展理念加快融入新发展格局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实现新突破的规定》主要工作及举措的函,按照省委办公厅责任分工方案,省关工委为责任单位之一。为落实省委《决定》,按时报送工作情况,请各市(地)、系统关工委于每年5月 25日、8月25日、11月25日,将工作进展情况报省关工委,汇总后报省发改委。
报送工作进展情况,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1、加强领导,发挥农村广大五老特殊作用,结对帮扶留守儿童,为留守儿童服务好。农村各级关工组织要继续坚持不懈地参与农村留守儿童关爱服务工作,组织广大五老“一帮一”、“多帮一”,竭诚为留守儿童做好事、办实事、解难事。在心理上疏导疏导、学习上辅导、生活上关爱、精神上抚慰。
2、加强培训,提高五老和监护人关爱服务水平。各级关工组织要积极配合有关部门有计划、有组织地开展五老和留守儿童监护人知识培训,采取各种有效措施,开办培训班,利用线上线下、以会代训、家长学校等平台,讲授关爱服务科学知识。
3、参加留守儿童关爱保护服务协调机制,充分发挥关工组织和五老作用。各级关工组织要构建关爱服务网络,建立留守儿童档案,明确责任,逐步完善关爱服务机制,落实各项工作制度。
4、加强调查研究,不断总结工作经验,抓好典型,树立榜样,推动农村留守儿童关爱服务工作不断登上新的台阶。各级关工组织要推广从源头上减少留守儿童数量的经验做法,引导帮扶儿童家长返乡,就近务工创业创造良好的工作环境。
黑龙江省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
2021年9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