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做好关心下一代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充分发挥全县各级关工组织和老干部、老战士、老专家、老教师、老模范(以下简称“五老”)在教育培养青少年工作中的独特优势和重要作用,进一步做好关心下一代工作,促进青少年健康成长,以实际行动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经县委同意,现就进一步加强关心下一代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统一思想共识,充分认识关心下一代工作的重大意义
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从党和国家事业发展全局出发,对关心下一代工作做出一系列重要指示,提出了明确要求,指明了前进的方向。青少年是祖国的未来、民族的希望。做好关心下一代工作,关系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关心下一代工作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对关心下一代工作重要指示精神为指导,围绕培养担当民族复兴大任的时代新人,着力提高青少年思想道德素质、科学文化素质和健康素质,努力培养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德智体美全面发展 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这是关系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战略工程,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兴旺发达的希望工程,千家万户的民心工程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基础工程。为此,我们要从确保党的事业后继有人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兴旺发达,确保实现“两个一百年”宏伟目标、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战略高度,充分认识做好新形势下关心下一代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把这一功在当代、利在千秋的伟大事业抓紧抓好。
二、强化组织领导,全面提升基层组织力
(一)健全党建带关建工作机制。《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和改进党的群团工作的意见》要求,“完善党建带群建制度机制,把党建带群建作为党建工作责任制的重要内容。”关工委是党委领导下的群众性工作组织,各级党委(党组)要从思想上真正重视支持关心下一代工作,把关工委工作纳入党建总体部署,建立党建带关建工作责任制。要把关心下一代工作纳入党委政府重要议事日程,纳入党建目标责任制考核体系,纳入精神文明建设规划和乡村振兴战略规划。把关工委工作纳入基层党建目标管理体系,实行统一部署、统一检查、统一考核、统一表彰。按照省市关工委要求,县委常委会每年至少要研究一次关工委工作,听取工作情况汇报,提出工作要求,帮助解决关心下一代工作中的困难和问题;把关工委工作写入党代会报告;每年初县委转发县关工委工作要点,重要工作列入县委督办范围;县委每年召开一次关工委工作会议;县关工委列席县委县政府有关会议,以便了解中心,开展工作。各乡镇党委每年要召开一次关心下一代工作会议,总结部署工作。各级党组织要加强对关心下一代工作的领导,支持关工委开展工作。各党委(党组)主要领导是第一责任人,要切实负起责任,投入精力认真抓好关工委工作。要保证关工委工作经费,同时列入同级财政预算。切实做到思想认识到位、领导责任到位、工作措施到位、人财物保障到位。努力构建起党委统一领导、党建带动、关工主动、部门联动、社会广泛参与的基层关工组织建设格局。
(二)加强领导班子队伍建设。要配强县关工委班子,充分发挥指挥中枢作用。各乡镇、社区、行政村、学校要按照重新修订的《黑龙江省关心下一代工作细则》规定和省委省政府两个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对关心下一代工作领导的意见》,着力加强基层关工组织建设特别是行政村、社区和学校,做到应建必建,实现全覆盖。各县直、乡镇关工委成员由同级党政领导、退休老同志和有关部门负责同志组成。关工委设主任1人,常务副主任1人,副主任2-3人。主任由同级党委主管领导兼任,常务副主任由优秀的退休老同志担任,其个人条件是相对年轻,政治文化素质较高,组织协调能力较强,群众工作基础较好,善于学习开拓创新,作风扎实身体健康。常务副主任主持关工委日常工作和活动,工作补贴参照离退休干部党支部书记标准,由所在单位承担。乡镇组织委员兼任关工委副主任。社区(村、学校)关工领导小组成员由社区(村、学校)的党政领导、退休老同志和有关工作人员组成。关工领导小组设组长1人,常务副组长1人,副组长2-3人。组长由同级党组织主要领导兼任,常务副组长由退下来的优秀老同志担任,学校关工领导小组常务副组长由退休校级领导担任,常务副组长负责关工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和活动。要配齐配强领导班子成员,特别要选好常务副主任(常务副组长),坚决消灭“空白点”。要注重优化基层关工组织领导班子结构,将具备条件的大学生村官、社区年轻干部纳入基层关工组织领导班子,做到老青结合、优势互补。乡镇、行政村(社区、学校)关工委班子由上级组织部门把关发文,关工委与组织部门共同考核。
(三)发展壮大“五老”队伍。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志愿服务制度化趋势,以扩大规模、优化结构、提升能力、有效服务为目标,本着自愿、量力、就近的原则,调整充实“五老”、“十大员”队伍。要按照省市关工委要求,开展以争取更多新退休人员加入“五老”队伍为主要内容的“年轻五老入列”活动。动员更多有威望、身体好、能力强、善于做青少年工作、能够运用现代化办公手段的老同志加入到关工队伍中来,在关心下一代工作中更好发挥作用。农村基层可因地制宜,把有觉悟、有爱心、有专长的老党员、老村干部、新型经营主体带头人和老民间艺人吸收到“五老”队伍中来,不断充实壮大关心下一代工作力量。各级党委(党组)要按照“事随人走、属地管理”原则,把农村进城“五老”纳入到社区“五老”队伍中来,安排他们参加关工活动,发挥关爱教育青少年作用。要加强“五老”培训,各级关工组织要采取分级培训的方式,一级培训一级,县关工委负责培训乡镇关工委驻会人员和“五老”骨干,原则上每年一次,乡镇关工委负责培训村(社区)关工领导小组驻会负责人和“五老”骨干,原则上每年至少两次。可采取以会代训、现场观摩、研讨交流等形式,培训内容以党的思想理论、关工委领导讲话、省市关工委文件精神为主,力争通过3—5年的努力,对“五老”骨干人员轮训一遍,全面提升关工委队伍的政治素质和业务水平,适应新形势新任务的需要。加强与老科学技术工作者协会、老年人体育协会、书画家协会、老年人艺术团、老区建设促进会等社团的交流联系,充分发挥他们在关心下一代工作中的积极作用。要加大对“五老”关爱力度,建立健全激励表彰机制,大力弘扬“忠诚敬业、关爱后代、务实创新、无私奉献”的“五老”精神。要定期表彰和大力宣传,基层党委政府年度表彰时,要向基层“五老”倾斜。
(四)建立健全关工协调机制。关心下一代工作是全党全社会的共同责任,要坚持党委统一领导,党政群齐抓共管,有关部门密切配合,全社会共同参与,共同做好关心下一代工作。党政各有关部门和工会、共青团、妇联要成为关工委的成员单位,主··要负责同志要担任关工委兼职副主任,加强关工委的领导,支持关工委开展工作;党政各有关职能部门和工会、共青团、妇联要与关工委建立联系、协调制度,由党委、政府分管关心下一代工作的领导同志主持,每半年召开一次协调会议,研究部署关心下一代工作,协调各有关部门完成承担的任务,检查完成的情况;党政各有关部门和工会、共青团、妇联要按照党委、政府的部署,明确职责分工,充分发挥各自的职能作用,认真做好各自分管的关心下一代工作,密切配合和大力支持关工委工作,充分发挥老同志的特殊优势和不可替代的作用,形成关心下一代工作的强大合力,努力做到组织联体、工作联动、资源联用,优势互补,整体推进关心下一代工作科学发展,共同完成关心下一代工作任务;党政各有关部门和工会、共青团、妇联要发挥各自的优势,主动配合、大力支持关工委开展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主要内容的各种思想教育活动,使关心下一代工作更加富有成效。
三、立足创新发展,充分发挥基层关工委作用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群团组织做服务工作具有两重性,指出“服务党和国家工作大局是党的群团工作的主线,服务群众是群团组织的职责”。基层关工委面对的最经常、最大量的是青少年思想问题和学习、生活中的实际困难问题。推动解决阻碍青少年健康成长的问题,既是基层关工委的主要任务,同时也是检验基层关工委工作成效的根本标准和唯一尺度。因此,全县各级党组织和关工组织必须把服务大局、服务青少年作为着力点。
(一)加强青少年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思想道德教育最根本的是帮助青少年树立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理想信念,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融入关心下一代工作全过程。要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青少年,用历史的眼光启示青少年,用伟大目标感召青少年,用光明的未来激励青少年,使他们真学、真懂、真信、真行,真正解除思想上的迷茫,培养强烈的社会使命感、责任感和健康阳光的精神状态,坚定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文化自信,树立永远跟党走的理想信念。要把普遍教育与因人施教结合起来,把课堂教育与体验式教育结合起来,把思想引导与行为规范结合起来,区分不同群体、不同年龄、不同生活环境的青少年,不断增强思想教育的针对性和有效性,适应青少年成长和发展的需求与期待。各级关工组织要结合实际,开展劳动教育、美育教育、爱家乡教育、感恩教育、传统文化教育。要紧紧围绕理想信念,发挥“五老”报告团、宣讲团作用,推进“两史”和“三爱”教育进校园、进课堂。在学习党史国史,弘扬东北抗联精神、北大荒精神、大庆精神、铁人精神(简称“四种精神”)基础上,要结合本地实际,努力挖掘本地革命历史资源,整理在抗日战争中拜泉人民抗击日寇的事迹和搜集我县历年来的先进人物事迹,以他们的事迹为教材,引领青少年向他们看齐。要以发生在青少年身边的人和事为典范,就地取材,利用本地资源,凸显本地特点,激发广大青少年爱党爱国爱家乡的热情,让红色基因代代相传。要结合新形势新任务,以瞻仰历史遗址遗迹、故事会、征文、演讲和歌咏、书法、美术比赛等多种形式,广泛开展“传承红色基因 争做时代新人”主题教育。要加强对青少年的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中华传统美德教育,培养广大青少年树立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努力成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建设者和接力者。
(二)加强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各级关工组织要在青少年中广泛开展“关爱明天、普法先行”的普法教育活动,组织青少年法治宣讲团深入开展法制进校园、进社区、进村屯,通过《宪法》《义务教育法》、新修订的《未成年人保护法》和《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学习宣传,扎实推进法治教育和安全、禁毒教育,增强青少年法律意识。要积极参与社会治理创新和城乡社区治理,综治部门牵头,关工委与检察院等有关部门共同参与,继续深入开展创建“未成年人零犯罪”社区、村屯、学校活动,构建长效机制,落实常态化措施,预防减少青少年犯罪。要聘任政法干警担任中小学校法治副校长,动员“五老”担任法治辅导员,教育引导青少年增强法治观念,做到尊法、学法、守法、用法。
(三)要切实抓好弱势特殊青少年群体的关爱救助工作,尽力帮助解决青少年成长中的实际问题。各级关工委要按照中国关工委要求,大力开展“五老”关爱工程,着眼于基层青少年受教育、得实惠,抓好精准服务,务求实效。各级关工组织、“五老”要积极配合党委、政府开展对弱势特殊青少年群体的关爱救助工作。要坚持竭诚为青少年办实事、做好事、解难事,广泛动员社会力量对贫困学生等特殊青少年群体开展精准帮扶、帮教活动,加强孤残儿童、流浪儿童、外来务工子女、失足青少年的关爱工作,由县委办、政府办、组织部牵头,教育局、民政局、总工会、团县委、妇联、卫健局、残联、工商联、关工委等单位参与,组成专门班子,建立失学、失业、失亲、失足、失管青少年等特殊群体的帮扶机制,开展帮扶帮教活动。鼓励“五老”采取一对一、多对一等方式,与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结对帮扶,帮助他们解决实际困难。关工委要协调有关部门,积极探索建立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长效机制,为他们健康成长创造良好条件。
(四)开展“明亮眼睛”关爱行动。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做出重要指示,要求“全社会都要行动起来,共同呵护好孩子的眼睛,让他们拥有一个光明的未来”。各级关工组织和广大“五老”要深刻认识做好青少年视力保护工作的必要性、重要性、紧迫性,把它作为必须参与的一项重要工作,纳入日程、摆上位置、认真抓好。
(五)加强青少年校外活动阵地建设,优化青少年成长环境。
要加大投入,采取多种形式拓展青少年校外活动阵地建设,办好校外辅导站、四点半学校、儿童之家、农家书屋,发挥教育平台作用。图书馆、展览馆、纪念馆、教育基地等要向青少年开放。要注重校园文化建设,编写适合青少年需求的健康读物,办好板报、广播和网络平台;重视学校周边文化环境整治,组织“五老”配合有关部门加强互联网营业场所和文化娱乐场所的巡察监督,净化社会文化环境。
(六)围绕中心,积极开展为大局服务活动。要组织“五老”传帮带,通过科技培训、“双带”青年典型示范和“五老”结对帮扶等形式,继续开展“学育奔”活动,打造“乡村振兴五老行动”工程,帮助农村青年持续增收致富,教育引导青少年建设共建共享的幸福家园。要适应改革新变化,开展企地关心下一代工作共建活动,充分利用企业资源,共同开展青少年思想教育活动。
(七)持续深入开展创建关工品牌活动。要巩固“新一轮三年基层工作年”成果,不断提升基层组织力。要注意挖掘、培育、总结推广品牌。要根据新形势新任务要求,通过理念创新、方式创新、手段创新,因地制宜创建新品牌,发展老品牌,尤其要适应网络信息化发展,大力推进“网上关工委建设”,探索创“五好”新途径,产生更多新品牌。我县育英小学“书香校园”、国富镇关工委组织青年创办食用菌基地创业脱贫的品牌,彰显榜样的力量,要继续发扬这些品牌,创造更多新品牌,推动我县关心下一代工作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