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省委老干部局《关于加强
全省老干部人才库建设的意见》的通知
各市(地),省直机关工委、省教育厅、省司法厅、北大荒集团、龙江森工集团、哈铁集团公司关工委办公室:
现将省委老干部局《关于加强全省老干部人才库建设的意见》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将正在发挥作用的、符合人才入库标准的“五老”建立台账,以市 (地)、省直、系统为单位,于8月底前报省关工委(邮箱:ljggw@sina.com,文件名称:人才库+市地、省直、系统名称)。
黑龙江省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办公室
2022年6月29日
关于加强全省老干部人才库建设的意见
中央和省委高度重视人才工作。习近平总书记号召要树立强烈的人才意识。省十三次党代会提出人才振兴。老干部是党执政兴国的重要资源,是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的重要力量。在广大老干部群体中,有一大批专家和优秀人才,他们有着丰富的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虽然在工作岗位上退休了,但思想上并没有退休,志向上没有褪色,有继续发挥余热,为党和国家事业发展继续贡献智慧和力量的强烈愿望。建立老干部人才库,把他们有效组织起来,充分发挥我省老干部人才的独特优势和作用,使之成为一支龙江全面振兴全方位振兴不可或缺的重要力量,具有十分重要的社会意义和现实意义。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老干部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和省十三次党代会精神,搭建老干部人才发挥作用的载体和平台,特制定本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老干部工作和对龙江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全面贯彻中央人才工作会议、省第十三次党代会精神,深入开展“能力作风建设年”活动,引导广大老干部充分发挥政治优势、经验优势、威望优势和专业特长,为龙江全面振兴全方位振兴贡献智慧和力量。
二、基本原则
(一)政治引领、服务大局。切实把牢正确政治方向,充分发挥各级离退休干部党组织的战斗堡垒功能和广大离退休干部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引导老干部人才永葆初心本色,围绕中央省委决策部署和本地区本单位的中心工作,找准发挥作用的结合点、切入点和着力点,同向同行,同频共振。
(二)自觉自愿、量力而行。以年龄相对较强、身体条件好、参与热情高的老干部为主,充分尊重老干部意愿,不提不切合实际的目标要求,把老干部所能所愿与党委政府所需所盼有机结合起来,有效调动广大老干部的积极性主动性,引领带动社会各界更多老干部人才为经济社会发展贡献力量。老干部人才活动方式采取志愿服务的方式进行,建设志愿服务队伍,开展志愿服务活动。
(三)逐级遴选,分级建库。市(地)、县(市、区)和省直单位老干部工作部门要结合本地区本单位实际,按照不同行业、不同部门、不同层级,广泛发动、认真遴选,分别建立老干部人才库,不搞大而全,不贪多求大,小角度切入。
(四)动态管理,保持活力。在保持人员相对稳定的基础上,根据实际情况及时进行相应调整,定期对老干部人才库进行充实完善。积极宣传先进典型,充分激发调动老干部人才资源活力。
三、入库标准和操作办法
(一)老干部人才入库标准
1.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积极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贯彻执行中央、省委的决策部署,拥护“两个确立”、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2.理想信念坚定,思想作风正派,遵守法纪法规,身体状况良好,甘于担当奉献,有继续为党、为国家、为社会、为人民作出新贡献的真诚愿望。
3.在某一领域拥有突出专长或特长的;具有技术职级中级及以上职称的;在关工委、老促会等议事协调机构或离退休党组织、协会、学会、社会团体中正在发挥作用的;受到县级以上先进个人或行业表彰的;有其他突出贡献的。高校、科研院所、医院等专业化水平较高的单位,可自行制定入库标准。
符合第1、2条要求,并且满足第3条其中一项,即可进入老干部人才库。
(二)老干部人才入库办法
1.将拟入库老干部分别按照姓名、性别、原工作单位及职务、年龄、政治面貌、文化程度、专业特长、健康状况、常住地、联系方式等情况全面登记造册,按照农业(农田、水利、林业、畜牧、渔业等)、工业(机械制造、采掘、原材料等)、教育(基础教育、高等教育、职业教育、继续教育等)、医疗卫生(公共卫生、健康促进、医疗服务、医疗保障等)、法律(宪法、民法、行政法、经济法、社会法、刑法、诉讼法等)、文学艺术(文学、摄影、绘画、舞蹈、音乐、美术等)、党建(机关党建、高校党建、国企党建、基层党建、农村党建、非公党建等)等类别,细化人才库分类及分级目录,进行动态化、精准化管理。各地各单位也可在此基础上自行细化分类。
2.各地各单位可先在本地本系统选择试点单位,开展老干部人才库建设,时机成熟后,再全面铺开。
3.市(地)老干部局建市一级老干部人才库,统筹市县区老干部人才;省直各单位老干部工作部门分别建立省直老干部人才库。
(三)老干部人才库的运用
1.省委老干部局负责对省直老干部人才库进行宏观调配,各市(地)委老干部局对本地老干部人才库进行宏观调配。
2.各地各单位要充分发挥职能,立足本单位本系统,根据实际需要,有效对接有关部门,了解需求,匹配对接老干部人才,精准发挥老干部人才作用。
3.各地各单位对未入库、但仍以各种方式发挥作用的老干部人才,要精准对接,搞好服务,为他们发挥作用提供方便。
4.加大对入库老干部人才的激励,在评选先优时要向这部分老干部倾斜。对入库老干部人才实行积分制管理,作为日常考核、表彰评优的依据。在此基础上,探索建立“时间银行”等模式,激励老干部人才更好的发挥作用。要对老干部人才的事迹进行广泛宣传,营造发挥作用光荣的良好环境。
四、作用发挥
(一)开展助力党的建设专项行动。组织熟悉党务工作、具备党建专长的老干部人才下沉一线、服务基层,参与基层党建,提升基层党组织组织力。开展省、市、县级示范离退休干部党支部建设,在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加强基层党建工作等方面发挥积极作用。组建老干部宣讲团,深入机关、企业、学校、社区等,宣讲党的创新理论,宣讲党的百年奋斗重大成就和历史经验故事,持续营造服务中心、助力发展的良好舆论氛围。
(二)开展助力乡村振兴专项行动。组织老干部人才开展调查研究,为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建言献策。组织农业科技老干部人才以专题培训、结对帮扶等形式,开展农技推广、技术咨询等。组织开展送文化、送科技、送卫生进乡村志愿服务活动,在制定发展规划、发展特色产业、推进农业全产业链发展、建设美丽乡村、提升农民素养、服务群众生活等方面发挥积极作用。
(三)开展助力基层治理专项行动。组织威望高、群众工作能力强的老干部人才,通过在社区(村)党组织中任职或担任网格长、楼栋长等形式融入基层治理,参与矛盾纠纷化解、社会治安管理等工作,察访民情、听取民声、反映民意,在党委政府和群众之间架起连心桥。组织具有司法工作经验和法律业务专长的老干部人才,参与平安单位(村、社区)创建活动,开展普法宣传,为群众提供法律援助服务。
(四)开展助力经济发展专项行动。组织老干部人才围绕省十三次党代会确定的“六个龙江”“八个振兴”发挥优势作用,尤其是围绕打造数字经济、生物经济、冰雪经济、创意设计产业等经济发展新引擎,培育壮大航空航天、电子信息、新材料、高端装备、智能农机等战略性新兴产业,推动能源、化工、食品、医药、汽车、轻工等传统优势产业向中高端迈进,推进信息服务、现代金融、现代物流、服务型制造等生产性服务业向专业化高端化延伸,推进旅游康养、养老托育、文化娱乐等生活性服务业向高品质多样化升级献计出力,持续释放人才资源潜力。
(五)开展助力医疗卫生专项行动。组织老干部人才参与重大科研项目、助力重要科技攻关。积极开展“传、帮、带”活动,传授科研知识、思维、方法、技能等,帮助组建创新团队,带领团队进行科研攻关。组织医疗卫生领域老干部人才,助力疫情防控,开展公共卫生宣传教育、下沉社区参与核酸检测、人员管控。以结对、义诊等形式为基层学校、医院(乡镇卫生院)培训医护人员,促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提升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服务能力,为贫困地区群众送医送药、提供咨询服务。
(六)开展助力生态文明专项行动。组织老干部人才学习围绕山水林田湖草沙综合治理、系统治理、源头治理建言献策,助力生态保护。带头践行“两山理论”,在节能降碳提效、绿色低碳循环、绿色生活创建中发挥专业优势,积极参与生态环境保护等工作,示范带动群众共建美丽家园,共创美好生活。
五、组织实施
1.压实领导责任。各地各单位要把老干部人才库建设作为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的实际行动,作为落实省十三次党代会精神的实际举措,切实扛起工作责任,纳入领导责任、工作推进、考核评价、督导问责“四个体系”,抓好落实,抓出成效。主要负责同志要担负起第一责任人责任,加强组织领导,统筹研究谋划,抓好组织实施。
2.健全推进机制。各地各单位要建立专项推进机制,定期召开老干部人才库建设会议,分析解决存在的问题,实行项目化管理,明确具体措施、责任人和完成时限。省里将每半年对老干部人才库建设情况进行一次效果评估,通报进展情况。
3.强化考核督导。各地各单位要把建设老干部人才库作为能力作风建设年的一项重点工作,纳入本地本单位能力作风建设总体谋划,加强日常考核评价和跟踪问效。省里将通过实地调研、电话了解、抽样检查等方式,对各地各单位老干部人才库建设情况进行督导。
4.总结推广经验。各地各单位要加强对试点单位老干部人才库建设及应用情况的调研,及时总结老干部人才库建设工作的经验做法,推广老干部人才使用和发挥作用的典型经验做法,推动全省老干部人才库管理和应用水平的整体提升。
5.营造浓厚氛围。各地各单位要充分利用各类媒体大力宣传老干部人才的独特优势和突出作用,大力宣传老干部人才发挥作用的事迹,在全社会形成尊重老干部、关心爱护老干部、为老干部发挥作用创造良好条件的浓厚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