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厅党委认真学习贯彻《意见》和《细则》
多措并举推进关心下一代工作
省司法厅党委采取多种措施,深入贯彻中办国办《关于加强新时代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工作的意见》(简称《意见》)和省委办省政府办《黑龙江省关心下一代工作细则》(简称《细则》)精神,强力推进关心下一代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一、召开党委会议,研究贯彻落实意见
7月1日,省司法厅召开第40次党委会,集体学习《意见》,听取厅关工委工作情况汇报,结合《细则》,深入研究贯彻落实措施。
会上,党委书记、厅长崔永洪对进一步做好关心下一代工作提出三点要求:一是提高政治站位,不断增强做好关心下一代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要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学习中办国办《意见》和《细则》,把文件精神坚决落实到具体工作中。要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和省委决策部署,进一步提升政治站位,加强组织领导,强化责任担当,充分激发我们五老的工作热情和广大青年的奋斗激情,推动关心下一代工作高质量发展。二是继续巩固已经取得的成果,推动关心下一代工作高质量发展。要以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意见》和《细则》,努力进取,创新务实,选定新目标,继续争上游。要坚持党建带关建,着力强化组织引领,围绕省委省政府工作中心,着眼司法行政工作大局,使五老作用充分发挥、广大青少年培养教育、党的方针政策落实有机结合,融为一体,进一步提升全省司法行政系统关心下一代工作水平。三是发挥司法行政系统的职能优势,营造良好的有利于青少年健康成长的法治环境。司法厅在普法宣传、零犯罪社区学校创建、法律七进、法律服务、法律援助、维护青少年合法权益、营造青少年成长成才良好法治环境等方面,担负着重要职责,也是独特优势。我们一定要把这些工作融合起来,更好地为青少年服务。要紧紧围绕立德树人的总要求,坚持急党政所急,想青年所需,尽关工委所能的工作方针,勇于担责,不辱使命,不断发挥职能优势,认真做好这些工作。厅关工委要多发挥引领牵动作用,主动作为,请示协调省关工委对我们的工作进行检查指导。从而,不断发挥我们的职能优势,做好面向全社会的关心下一代工作,积极为青少年成长成才创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二、出台《实施意见》,调整关工委班子
以《意见》和《细则》为基本遵循,总结厅关工委成立14年来的工作实践和成功经验,按照省关工委调研组来司法厅调研提出的要求,在开展调查研究,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近期厅党委研究,出台了《黑龙江省司法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新时代关心下一代工作的实施意见》(简称《实施意见》)。《实施意见》坚持“急党政所急,想青少年所需,尽关工委所能”的工作方针和“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积极配合、主动作为”的工作定位,对组织机构和人员配备、关心下一代运行机制、五老、十大员队伍管理、基层基础建设和“五好关工委”创建进行了全面规范;对青年民警思想政治教育、青少年服刑、强戒人员教育戒治、青年学生“三观”教育、青少年法治教育和维护青少年合法权益等五个方面的重点工作提出了具体工作目标。同时对加强关心下一代工作研究、加大关心下一代工作宣传力度、加强对关心下一代工作组织领导等方面提出明确要求。按照《实施意见》要求,厅党委调整充实厅关工委领导班子,厅党委书记、厅长崔永洪担任厅关工委主任,调整厅关工委班子成员5人,明确了班子成员各自职责。各基层关工委按照省厅要求,结合班子调整和人员变动及时调整关工委班子。目前,省直司法行政系统28个关工委班子已全部调整到位。
三、召开关工会议,研究落实厅党委工作要求
7月22日,召开司法厅关心下一代工作会议。省监狱局、戒毒局、政法学院、司法警官学院主管领导,关工委常务副主任、办公室主任,厅机关有关处室负责同志和在哈7个监狱、2个强戒所负责人参加会议。会议由厅关工委常务副主任宋恭谨主持。会议传达了《意见》《细则》和司法厅党委第40次会议精神、《实施意见》,听取各单位情况汇报。
厅党委委员、政治部主任、关工委副主任司清出席会议并讲话,对今年下半年及今后一个时期的关心下一代工作提出具体要求。一是把学习贯彻《意见》和《细则》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重点工作任务。增强政治意识,强化使命担当,积极主动作为,按照上级要求推进司法行政系统关心下一代工作高质量发展。二是规范关心下一代工作组织机构建设和人员配置。构建上下贯通、分级负责、广泛覆盖、协调配合、运转顺畅的司法行政系统关工组织体系。三是规范和完善关心下一代工作运行机制。落实党委主体责任,把握关工委议事协调职能定位,建立党建带关建机制,构建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部门协调联动,关工委主动作为,广大五老积极参与的关心下一代工作运行机制。四是规范优化五老队伍管理。开展年轻五老入列活动,健全五老常态化退出补充机制。建立五老人才库,组建五老志愿都队伍,开展精准化服务。五是积极开展五好关工委创建活动。年底前,各监狱、强戒所力争全部达到“五有”要求。六是切实抓好青年民警思想政治教育。深化传承红色基因主题教育活动,开展好“老少同声颂党恩,携手迎接二十大主题教育”活动。七是抓好“中华魂”主题教育活动,做好青少年服刑、强戒人员教育矫治和帮扶工作。八是深化青年学生“三观”教育。引导青年学生多读书、读好书、善读书,推进“中国梦”校园文化活动。落实“零犯罪”学校创建要求,构建长效机制,落实常态措施,实现“零犯罪”学校创建目标。九是持续开展“关爱明天、普法先行”行动,推进法律“七进”,增强青少年遵法、学法、守法、用法意识。十是抓好青少年权益保护,维护好未成年人合法权益。充分发挥司法行政机关法律服务资源优势和律师公证员作用,及时为青少年提供优质高效法律服务。积极开展未成年人法律援助,畅通绿色通道,降低申请门槛,全方位开展法律援助,为广大未成年人提供全天侯法律援助服务。
(省司法厅供稿 省关工委组织协调组综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