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全省关心下一代
“爱心企业”评选授牌办法》的通知
各市(地)关工委,省直机关工委、省教育厅、省司法厅、北大荒集团、龙江森工集团、哈铁局集团公司关工委:
为贯彻落实全国企业关心下一代工作座谈会精神,推进全省企业关心下一代工作开展,引导企业积极参与关心下一代公益事业和“爱心企业”创建活动,关爱帮扶更多青少年健康成长,省关工委决定从明年起在全省开展关心下一代“爱心企业”评选授牌工作。
现将《全省关心下一代“爱心企业”评选授牌办法》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首批省级关心下一代“爱心企业”评授活动2023年开始,每个市(地)推荐1-3户企业,申报推荐截止日期为6月底。各级关工委要按评选办法,严格把好申报推荐审核关。具体工作可与省关工委组织协调组联系。电话:0451-82163885。
附件:
1.《全省关心下一代“爱心企业”评选授牌办法》;
2.《全省关心下一代“爱心企业”申报审批表》。
黑龙江省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
2022年10月27日
抄 送:省工信厅、省国资委、省市场监管局、省总工会、省工商联、龙煤集团关工委。
黑龙江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办公室 2022年10月27日
附件1:
全省关心下一代“爱心企业”
评选授牌办法
为促进全省企业关心下一代工作,激励各类企业积极参与青少年关爱工作,深入开展“爱心企业”创建活动,特制定本办法。
一、评授条件
1.企业及法人诚实守信、遵纪守法,在社会上有较高的信誉度。
2.企业有较强的社会责任感,对青少年有爱心,对关心下一代工作有热情,有奉献精神。
3.企业在关心下一代事业中成效显著,具有较好的社会反响。
二、评授程序
评授范围为全省各类企业,由县(市、区)、市(地)、省三个层次分别评授。
1.评授县(市、区)级关心下一代“爱心企业”,由企业提出申请,经属地关工组织或企业主管部门申报;县(市、区)关工委考核批准授牌。
2.评授市(地)级关心下一代“爱心企业”,由企业提出申请,县(市、区)关工委考核并征求企业主管部门意见后申报,市(地)关工委审核批准授牌。
3.评授省级关心下一代“爱心企业”,由企业提出申请,县(市、区)关工委考核并征求企业主管部门意见后,报市(地)关工委研究审核后向省关工委申报,由省关工委审批授牌。
4.行业系统垂直管理企业参加评授,由行业系统关工委申报。
申报评选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申报评选实行公示制,省、市(地)、县(市、区)关心下一代“爱心企业”在命名授牌前都要进行公示。
三、工作要求
1.各地关工委要高度重视并认真组织好评授工作。要把评授过程变成总结经验、鼓励先进、巩固成绩、创新发展的过程,推动企业关心下一代工作再上新台阶。
2.要坚持评授标准条件,优中选优。各呈报单位和审批单位要认真考核把关,严格按程序办事。
3.各层级评授工作三年进行一次,一般评授年度6月初集中申报,特殊情况下可随时申报。
4.对授牌企业要定期考核,实行动态管理。对弄虚作假、不符合标准的,对授牌后多年不开展关爱工作的,企业出现重大失信行为的,或企业负责人严重违法在社会上造成重大负面影响的,经命名授牌单位研究可撤销其“爱心企业”称号,收回颁发的牌匾。
5.注意控制授牌数量。每个授牌周期评授数量,由命名授牌关工委下达。
6.行业、系统内部评授工作,参照本办法执行。
附件2:
省关心下一代“爱心企业”申报审批表
申报企业(党组织盖章): 填表时间: 年 月 日
企业全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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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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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人代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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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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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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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先进事迹
(八百字内容正面填写不下可在背面续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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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市、区)关工委 推荐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
市(地、省系统)关工委审核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
省关工委审批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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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地、省系统)经办人: 联系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