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延寿县人民检察院关工委,针对《家庭教育促进法》贯彻落实情况,邀请人民监督员、听证员、社区工作人员及个别涉罪未成年人家长,召开座谈会。会前,邀请与会人员参观了检察院控申接待室、案件管理大厅、党建展览室等科室和部门,相关检察官向与会人员介绍了近年来办理的未成年人涉案案件,以真实案例为参会人员讲述了未成年人犯罪的过程及危害。
座谈会上,县检查委员会专职委员刘远辉结合检察职能与《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的基本内容进行讲解。刘远辉强调,2022年1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正式实施,家庭是孩子的第一个课堂,家长是孩子的第一任老师。夫妻双方要互相支持、及时补位,共同担负起家庭教育的主体职能,用正确的思想、方法和行为方式,教育未成年人养成良好思想、品行和习惯,让孩子们健康快乐成长。家庭教育促进法的正式实施,象征着国家、社会、学校等各个层面对家庭教育的支持,也用立法的方式提醒广大家长要认识到家庭教育在未成年人教育中的重要性。
刘远辉表示,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关系到国家的未来和民族的希望,检察机关身负未成年人保护职责,延寿县人民检察院会积极履行职责,加大对《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家庭教育促进法》的宣传力度,为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提供更加全面的司法保护。
参加座谈会的家长一致表示,检察机关召开的这次座谈会非常有意义,通过互相交流,不但了解了检察机关的基本职能,还学习了一些教育孩子的方法和家庭教育促进法的法律内容,目前,问题青少年教育需要司法机关、学校和家庭共同努力,才能保障他们健康成长,家长有决心担起家庭教育责任,配合学校和司法机关加强问题青少年教育,力争使他们沿着正确轨道健康成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