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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关发〔2023〕8号
2023-05-06 黑龙江关心下一代网
作者: 来源: 编辑:杨曦

关于印发《关于开展<意见><细则>

督查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市(地)关工委,省直机关工委、省教育厅、省司法厅、北大荒集团、龙江森工集团、哈尔滨铁路局集团公司、省邮政管理局关工委:

    按省委要求,省关工委将于2023年6月中旬到7月中旬,对各市(地)、部分中省直单位贯彻落实《意见》《细则》情况进行专项督查。现将《关于开展<意见><细则>督查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做好相关准备工作。

联系人:刘善琦、王伟力

联系电话:5360209282163885

 

 

                      黑龙江省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

                            2023年5月6日


关于开展《意见》《细则》督查工作方案

 

一、督查目的

为了推进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新时代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和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黑龙江省关心下一代工作细则(以下简称《细则》)的深入贯彻落实,省关工委将按照省委同意的《贯彻落实<关于加强新时代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工作的意见>责任分工方案》的要求,于2023年6月中旬到7月中旬,组成专项工作督查组对各市(地)、部分中省直单位贯彻落实《意见》《细则》情况进行督查。通过督查发现典型、总结经验、查找问题、改进工作,增强贯彻《意见》《细则》自觉性、主动性、创造性,进一步推动全省关心下一代工作高质量发展。

二、督查范围

各市(地)、县(市、区)和中省直有关单位。督查组对各市(地)进行普遍督查。选择部分县(市、区)进行延伸督查。延伸督查县(市、区)由督查组与市(地)协商确定。

三、督查内容

督查的重点是各级党委政府和各级关工委学习、宣传、贯彻、落实《意见》《细则》所采取的重大决策部署、重要措施办法、取得的主要成效、存在的主要问题。具体围绕以下七个方面内容开展督查。

(一)加强党对关工委工作的领导情况。各级党委和政府是否重视关心下一代工作,理顺和完善领导机制,加强队伍建设。

1.落实省委关于市(地)、县两级关工委主任由同级党委分管领导兼任的要求,为关心下一代工作提供强有力的领导和支持,做到与党委相关工作统一规划部署、统一检查指导、统一考核验收、统一表彰奖励,做到思想上重视、工作上支持、经费上保障。

2.积极构建党委统一领导,政府、社会、学校、家庭 “四位一体”齐抓共管的关心下一代工作格局。

3.级党委政府主要负责同志对贯彻落实《意见》《细则》作出的批示和召开专题会议、印发文件、听取关工委工作汇报、研究出台实施意见情况

(二)关工组织建设和发挥作用情况。是否坚持党建带关建原则,加强关工组织建设。

1.地)、县(市、区)级关工委充分履行议事协调机构职能,组织、协调、指导、推进本地关心下一代工作

2.关工委成员单位是否发挥作用。

3.加强基层关工组织建设,支持学校、社区、行政村、事业单位、企业等组建关工组织。

4.支持国有、民营企业及各类经济组织成立关工组织,开展关心下一代爱心企业创建情况。

5.加强关工组织队伍建设,建立健全“五老”常态化退出和补充机制;对从事关心下一代工作的“五老”给予适当经费补助,对在关心下一代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的“五老”,按规定给予鼓励和表彰。

(三)充分发挥五老作用情况。是否支持更多“五老”参加关心下一代工作,并充分发挥“五老”作用。

1.广大“五老”在教育和关爱青少年上发挥作用。在教育引导和关爱保护青少年、促进青少年成长成才、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上充分发挥作用。

2.实施“五老”关爱下一代工程,为青少年成长成才办实事解难事,动员“五老”协同做好农村留守儿童、流动儿童、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等青少年群体的关爱与服务工作。

3.“五老”参与预防青少年犯罪和保护未成年人工作。

4.发挥“五老”在乡村振兴中的服务和推动作用,深入实施乡村振兴“五老”行动,开展农村青年人才培训,助力培养有理想、懂技术、会管理、会经营的乡村青年人才。

5.发挥“五老”传帮带作用,推进劳模、工匠等进校园活动,加强青少年劳动教育。

(四)加强青少年思想道德建设情况。是否对青少年开展以下内容的教育:

1.讲好红色故事,传承红色基因。实施传承红色基因工程,持续开展“传承红色基因,争做时代新人”主题教育活动;传承根植黑龙江大地的东北抗联精神、北大荒精神、大庆精神(铁人精神);组织青少年参观革命博物馆、纪念馆、党史馆、烈士纪念设施。

2.大力弘扬劳模精神、劳动精神、工匠精神,助力培养有理想守信念、懂技术会创新、敢担当讲奉献的青年产业工人队伍。

3.积极引导青少年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爱党、爱国、爱人民。

(五)加强青少年法治教育和权益保护。是否履行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规定开展宣传教育。

(六)优化青少年健康成长的社会环境。是否在优化青少年健康成长的社会环境上发挥积极作用并取得成效。

1.组织青少年在课余、假期开展健康向上的文体活动和社会实践。

2.认真落实家庭教育促进法,积极开展家庭教育工作,深化“五老”弘扬好家教好家风、“五老”为家庭教育做榜样活动。

3.加强网络环境保护,引导青少年文明上网、科学上网,参与净化网络空间和网吧义务监督活动,呵护青少年健康成长。

(七)加强教育阵地和工作品牌建设。是否在以下内容上加强教育阵地和工作品牌建设。

1.积极支持和参加爱国主义教育基地、青少年教育基地、少先队校外实践教育营地(基地)、社区家长学校等家庭教育辅导服务站点、儿童之家建设。

2.加强网上关工工作,积极开展网上活动、网上宣传、网上服务、网上办公和关心下一代网络工作平台建设情况。

3.培育和形成一批青少年喜闻乐见、符合时代特征、具有时代气息的关爱教育工作品牌。

四、督查方式方法

督查采取与省关工委大调研相结合的方式进行。采取听取汇报、查阅相关资料、召开座谈会、实地检查等方法进行。

(一)听取汇报。听取市(地)委、部分县(市、区)委、部分中省直单位党组(党委)分管关工委工作领导汇报,并向督查组提供书面报告。

(二)查阅相关资料。包括党委常委会议或书记碰头会等会议纪要;以党委、关工委名义出台的文件、活动方案等;相关会议纪录、资料等。

    (三)召开座谈会。要在每个市(地)和部分县(市、区)和部分中省直单位召开由部分关工委成员单位、基层关工组织负责人、“五老”参加的座谈会,了解贯彻落实《意见》《细则》、活动开展等情况,对如何进一步开展工作提出意见建议。

    (四)实地检查。每个市(地)确定一个县、一个区及所督查县、区的一个社区、一个乡镇、一个企业和所确定的中省直部门一个所属基层单位为实地督查重点单位。

五、督查要求

(一)要高度重视。本次督查是省关工委按省委要求开展的一次督查活动,督查结束后还将向省委报告督查情况。各地按照本方案要求,提前做出工作方案,向市(地)委及时报告,并做好相关准备工作。

(二)要认真开展自查。在省督查组到来之前,各地要对贯彻落实《意见》《细则》情况进行认真梳理,开展一次全面检查,特别对发现的问题、工作漏洞和工作短板要及时研究解决,为迎接全省督查工作创造条件、奠定基础。

(三)要认真总结经验。督查的过程,是一次总结经验、发现解决问题的过程。要对近来的工作进行认真总结回顾,找出规律性东西,进一步改进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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