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荫县关工委等七部门联合发出
“加强家庭文明建设 注重家风家教”倡议书
多年来,嘉荫县关工委在县委县政府领导下,坚持立德树人的根本任务,切实加强青少年思想道德建设,开展精神文明建设活动,加强家风家教建设,深入开展青少年普法教育和创建“未成年人零犯罪”基层单位活动,实现全县连续12年未成年人零犯罪,为维护社会稳定做出了积极贡献。近日,为落实《家庭教育促进法》相关要求,嘉荫县关工委联合县教育局等七部门,向全县广大家长发出“加强家庭文明建设,注重家风家教”的倡议书。现将倡议书刊发载,供各地借鉴,以推动家风家教深入开展,进一步优化青少年成长环境,依法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
倡 议 书
家长朋友们,你们好!
每年的5月15日,是国际家庭日,也是我国家庭教育宣传周。值此之际,县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县直机关工委、县教育局、县总工会、团县委、县妇联、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七部门为深入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提出“加强家庭文明建设,注重家风家教”的倡议:
(一)身为父母,必须履行法定职责。要承担对未成年人实施家庭教育的主体责任。不能把孩子送到学校一推了之,也不能把孩子推给老人不管不问。父母必须亲自养育子女、教育子女,特别是单亲、留守的孩子,无论生理还是心理方面更需要父母的关爱和教育。学校教育、隔代教育都代替不了父母在家庭教育中的地位和责任。
(二)身为父母,必须使自己成为有资质的合格父母。要认真学习科学育子知识,与中小学校、幼儿园、社区、相关部门密切配合,积极参加其提供的家庭教育指导和实践活动;认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知晓自己的法定责任有哪些,知晓家庭教育的方式方法,知晓不履行法定职责应当承担什么法律责任,认真查找自身差距,使自己尽快成为有资质的合格父母。
(三)身为父母,必须为孩子营造文明、健康、向上的家庭风尚。一个家庭有着什么样的家风,具备什么样的家德,进行什么样的家教,直接关系到子女的成长。家教中父母的责任就是言传身教,为孩子做示范和表率。所以,正人须先正己。作为一个家庭,可能没有优厚的物质条件和舒适的生活环境;作为父母,可能不具有较高的文化层次,但总可以做到向善向美,克服和改掉一些不良习惯和嗜好,用良好的品德,良好的个人修养和文明行为来潜移默化地影响子女,并改变修正他们的行为偏差,塑造他们的灵魂与人格。
(四)身为父母,必须把立德树人作为家庭教育的根本任务。要在家庭中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把教育子女热爱党、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热爱中华民族作为家庭教育的主修课。要注重德行教育,积极传递尊老爱幼、男女平等、夫妻和睦、勤俭持家、邻里团结的观念,倡导忠诚、责任、亲情、学习、公益的理念,推动家人在为家庭谋幸福、为他人送温暖、为社会做贡献的过程中,提高自身的精神境界,培育文明风尚,让孩子养成好思想、好品行、好习惯。只有这样,才能成为合格的第一任老师,才能让家庭成为涵养美德、陶冶情操的“心灵归宿”。特别是国家工作人员更要带头树立良好家风,履行好家庭教育责任,为广大家长当好榜样,做好示范。
少年强则国强。让我们大家从我做起,从现在做起,将加强家庭文明建设,注重家风家教付诸实践吧!
(嘉荫县关工委 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