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厚植爱国情怀 弘扬爱国精神
——黑龙江省林甸县关工委组织“五老”开展学习 《中华人民共和国爱国主义教育法》座谈会
2024-01-20 黑龙江关心下一代网
作者: 来源: 编辑:网站管理员

为了更好学习贯彻新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爱国主义教育法》,黑龙江省林甸县关工委2024年1月18日组织召开“五老”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爱国主义教育法》座谈会。

座谈会上,与会的“五老”首先全文学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爱国主义教育法》。在座谈讨论中大家一致认为,在全体国民中,特别是在青少年中开展爱国主义教育,是凝聚全民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全面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磅礴力量;是维护国家统一和民族团结的着力点;是教育青少年“请党放心,强国有我”的永恒主题。作为关工委的“五老”,我们要肩负历史重任,利用爱国主义教育活动场所等红色资源,利用重大节庆日、纪念日的有利契机,认真组织开展学习宣讲《中华人民共和国爱国主义教育法》,让爱国主义教育根植于心、外化于行,成为推进新时代中国式现代化建设的精神动力和文化支持。

林甸县关工委常务主任隋士林在座谈会上指出,作为从事关心下一代工作的我们,要认真学习深刻领会《爱国主义教育法》的重要意义和主要内容,结合工作实践,身体力行,自觉推进这部法律的贯彻落实。

一是要认真大力学习宣传《爱国主义教育法》,组织“五老”宣讲团,走进基层乡镇、社区、学校,宣讲这部新法,不断提高爱国主义教育的政治站位,不断增强爱国主义教育的法治意识和自觉性。二是要通过讲故事的方式,开展爱国主义教育活动。根据未成年人的特点,用通俗易懂、生动活泼的方式,用讲故事的形式,给孩子们讲好中国共产党历史、新中国史、改革开放史和社会主义建设史、中华民族发展史。讲好毛泽东的故事,讲好时代楷模和创业先锋的故事,讲好我们“五老”亲身经历、奋斗成长的励志故事,使孩子们听得懂,喜爱听,记得住,成为植入他们心田的红色种子,培育他们的爱国情怀,成为他们奋发图强的精神力量,激励和鞭策他们永远听党话、感党恩、跟党走,做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和接班人。三是要利用各种阵地和重要节日和开展爱国主义教育活动。通过参观爱国主义教育基地,进行直观的爱国主义教育。通过10月1日国庆日、抗日战争胜利纪念日、烈士纪念日、南京大屠杀死难者国家公祭日和其他重要纪念日进行教育,激发爱国热情,凝聚奋进力量。四是把学习《爱国主义教育法》同践行爱国主义行动结合起来,要组织志愿者开展学雷锋做好事活动,注重优秀传统文化熏陶、开展红色文化体验式教育,在一点一滴的日常生活环境中用爱国主义思想和行为去影响孩子。同时要积极支持、配合学校开展爱国主义教育教学活动,引导、鼓励孩子参加爱国主义教育社会活动,让爱国主义情怀通过春风化雨般的教育和实践融入每个孩子的生活,让爱国主义的种子在每个孩子心中,牢牢扎根、开花结果。

 黑龙江省大庆市林甸县关工委 张子龙(撰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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