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成年人是祖国的未来,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关系到家庭幸福与社会和谐发展。为更专业、系统、全面加强未成年人保护,2022年齐市建华区检察院组建“彩虹桥”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室,成立专门的未检办案团队,集未成年人刑事、民事、公益诉讼检察职能为一体,统一集中办理。并始终坚持“最有利于未成年人”的保护原则,持续落实最高检“一号检察建议”,共建“六位一体”未成年人司法保护社会支持体系,开启多元化保护工作模式,助推未成年保护工作走深走实。
一、坚持“一站式”办案,“惩、防、护”同轨进行
2022年组建“彩虹桥”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室后,我院依托该工作室创建了“一站式”办案中心、家庭教育指导工作站、专业心理辅导师团队等,集心理疏导、询问取证、司法救助、预防教育于一体,形成对未成年人全程、全面、有效的司法保护。
(一)依法惩戒与精准帮教涉罪未成年人相结合。在办理未成年人案件中贯彻宽严相济刑事司法政策,坚持教育为主、惩罚为辅,最大限度挽救涉罪未成年人。2022年以来开展社会调查39人次,对9名未成年犯罪嫌疑人作出相对不起诉决定,8名未成年人作出不批准逮捕决定,对4人作出附条件不起诉。帮助22名涉罪未成年人重返校园,7人考上理想大学。以检察情怀帮教未成年人重返社会,走上正途。为进一步加强对未成年人群体的心理疏导和帮教,我院未检工作室检察官和辅助人员均选自90后年轻干警,熟悉未成年人心理,富有爱心责任心。同时我院与武汉大乘心理咨询有限公司签订《合作共建协议》,聘请该公司三名专业心理咨询师为涉案未成年人提供心理疏导和心理测评。并着力加强检察心理专业人才培养,有3名检察官获取专业心理咨询师证书,覆盖刑、民、公益三个领域,对提升未检办案质效、实现精准帮教夯实基础。
(二)综合保护与社会溯源治理相结合。对未成年被害人建立关爱救助综合保护体制。与建华区妇联会签国家司法救助工作协作机制,并与区妇联互派挂职干部,进行未成年人检察和妇联保护工作的双向交流与协作,进一步加强与团区委、民政局等沟通联络。2022年以来我院针对未成年被害人实际需求,提供心理疏导20次,解决心理障碍问题10个,救助困难儿童1人,申请国家救助金5万元。为深化治理,源头预防,我院持续推动“一号检察建议”落实,开展校园安全检查和法治宣传,先后举办“检爱同行,共护未来”“携手落实两法,共护祖国未来”为主题的检察开放日活动,研发了原创漫画、普法情景剧、微课等法治教育产品,针对性地发放校园防护手册、开展未成年学生模拟检察听证等活动,切实预防和减少未成年人违法犯罪。针对办案中发现涉案学校多发学生打架斗殴事件,提出检察建议,推动学校完善教学管理制度,避免校园欺凌事件。
二、深化检察能动履职,“六大保护”融合推进
未成年人保护是一项复杂的社会系统工程,需要“六大保护”相互融合,协同发力。为此我院能动履职,主动作为,积极融入建华区社会保护支持体系。
(一)“14+1”,形成“六大保护”合力。2022年我院向区政法委汇报后,在区委政法委的统筹下,牵头区法院、公安分局、教育、区团委等十四家单位,制定《关于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协作办法》,构建建华区未成年人司法保护社会支持体系。成立以来召开多次联席会议,确定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措施,并对成员单位反馈的未成年人儿童问题线索进行联合解决。如2022年民政局反馈两起可能涉及家暴和遗弃的困境儿童事件,我院迅速联合民政、妇联、公安等职能部门开展救助活动,目前两名儿童已回归正常家庭生活。今年初我院即牵头召开联席会议,通过并启动法律“游学”、“春蕾女童”、多元化救助绿色通道等“六项保护计划”,为全年未成年人保护工作谋定计划和方向,“六大保护”持续发力。
(二)“三官一律”,创新法治宣传方式。2022年4月,在区委政法委支持和统筹部署下,牵头制定《建华区中小学法治副校长联席会议暨“三官一律”进校园制度》,将检察官、法官、警官和律师“四位一体”选聘为中小学校法治副校长,从各政法单位“单打独斗”变成“组团服务”,充分发挥公检法司各自专业优势,在法治教育、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指导校园管理和教育惩治等方面进行资源优化组合。2023年春季开学以来,50名法治副校长分头行动,组团亮相,走进辖区17所中小学校开展法治讲堂和宣传教育活动,学生受教育达2000余人,实现法治进校园全覆盖。
(三)“检+N”联合履职,为未成年人撑起“保护伞”。我院持续加强与相关职能部门联合协作,守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在“世界无烟日”,我院联合区烟草专卖局,对辖区内中小学附近的烟草销售点进行集中摸排走访,共建未成人“零触烟”环境。联合第三中学开展禁毒专项活动。联合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区卫健局等部门开展“禁止未成年人文身”专项监督活动,让孩子们的青春不再“刺痛”。在暑假期间,我院联合劳动湖管理处、浏园管理处开展暑期防溺水安全监督活动,前往重点水域实地走访,设置警示标语,向家长及孩子发放倡议书及宣传单500余份。2022年以来我院联合其他单位开展专项行动10余次,当好未成年人保护的“暸望岗”和“吹哨员”。
三、刑民集中统一办理,保护未成年人组合发力
为加强未成年人全面保护,我院未检工作室由90后女检察官担当 “彩虹姐姐”,并考取了心理辅导师资格证,对涉及刑事、民事、公益等未成年人案件集中统一办理。
(一)全面落实强制报告和入职查询制度。持续发挥未成年人保护热线发现线索的积极作用,与区教育局、区妇联、团区委等部门联合开展强制报告宣传10余次,向辖区17所中小学校、幼儿园分发强制报告海报27套。督促学校全面落实教职员工准入违法犯罪信息查询,联合区公安分局、区教育局就入职查询工作召开联席会议,对《建华区关于落实教职工入职查询暂行办法》进行研商确定。2022年来共查询3000余人次,对发现的教职员工问题,及时通知有关机构和组织进行整改,为未成年人筑牢“保护墙”。
(二)深化融合履职,加强未成年人系统保护。在办理刑事案件中注重综合审查,向民事、公益等检察保护领域延伸。如我院在办理案件中发现某公寓日租房内发生经营者没有认真核实未成年人身份,便允许其入住的情况,及时反馈给公安机关开展专项整顿。在履行检察监督职能过程中发现学校附近超市存在出售过期食品和经营者健康证过期的等问题,向市场监督管理局制发诉前检察建议书,对问题商家进行处罚,对辖区食品经营商店进行排查。
(三)落实“督促监护令”,让监督职责不缺位。针对监护侵害、监护失职等问题,重点加强监护监督。我院在办理一起涉未成年案件中,向分布在六个省份的10余所高校制发《检察督导令》,建议高校充分保障涉案学生的受教育权,并与高校、家长就共同关注学生健康成长形成合意。该案例被省市院刊发。在东市场社区建立家庭教育指导站1个,与区妇联、关工委等配合,制发督促监护令20件,督促“问题家庭”、“甩手家长”依法履责。精心制作《家庭教育促进法》微课视频、网吧安全普及、预防电信诈骗情景剧等一系列普法微课,联合区妇联、团区委等开展家庭教育普法10余次。2023年5月,我院专门针对涉案未成年人进行家庭教育指导,让好家风助成长。针对发现的严重监护失职、未成年遭受家庭暴力等,依法履行未成年民事检察职责,为受害儿童提供阳光健康的成长环境。
有责就有任,未检工作高质量发展离不开社会力量的支持,离不开成员单位的通力配合。2023年是数字检察引领的一年,我院“彩虹桥”工作室将立足自身法律监督职责,创新工作思维和工作模式,加强与成员单位的信息共享,推动未成年人检察现代化发展,给孩子们创建美好的未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