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齐齐哈尔市建华区关工委关于防控“校园欺凌” 情况的调研
2024-05-09 黑龙江关心下一代网
作者: 来源: 编辑:杨曦

  按照市关工委下发的关于征集防控“校园欺凌”情况的通知精神,区关工委高度重视,组织走访了区政法委、区检察院、区法院、区教委、部分社区和学校等单位进行调查和了解,就“校园欺凌”情况开展了调研工作。在我区四所中学、十二所小学23881名青少年中均未发现“校园欺凌”现象发生。现将调研情况报告如下:

  近年来,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对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建立和完善防控遏制“校园欺凌”工作机制,取得了较好的成效。

  一、几点做法和收获

  (一)加强领导,完善措施,积极推动依法执教和依法治校。

  一是成立法制教育工作领导小组。为推进学校的法制教育工作,成立了由教育局局长为组长,副局长为副组长,关心下一代工作人员和普教股全体同志为成员的法制教育工作领导小组。

  二是制定了《建华区法制教育规划》和实施方案。确定了教职工普法教材和学生普法教材。

  三是加强全体教师的法制教育,组织学习关于依法治校的知识,如关于如何对待学生的心理问题,如何处理问题学生,如何处理课堂突发事件等。 聘请建华法院的法官到学校做专题报告,进行重点讲解和专业辅导,提高教师的学习效率。各学校完善规章制度和班级管理制度,做到事事有法可依,处理教师和学生问题要严格依法办事,逐步从人治走上法治,积极推进依法治校工作。

  (二)构建建华区未成年人司法保护社会支持体系,形成“六大保护”合力。

  未成年人保护是一项复杂的社会系统工程,需要“六大保护”相互融合,协同发力。2022年在区委政法委的统筹下,区检察院、区法院、公安分局、教育、区团委等十四家单位制定《关于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协作办法》,构建建华区未成年人司法保护社会支持体系。成立以来多次召开联席会议,确定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措施,并对成员单位反馈的未成年人儿童问题线索进行联合解决。

  2022年4月,制定了《建华区中小学法治副校长联席会议暨“三官一律”进校园制度》,将检察官、法官、警官和律师“四位一体”选聘为中小学校法治副校长,从各政法单位“单打独斗”变成“组团服务”,充分发挥公检法司各自专业优势,在法治教育、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指导校园管理和教育惩治等方面进行资源优化组合。2023年春季开学时,50名法治副校长分头行动,组团亮相,走进辖区17所中小学校开展法治讲堂和宣传教育活动,学生受教育达2000余人,实现法治进校园全覆盖。

  区检察院为更专业、系统、全面加强未成年人保护,2022年建华区检察院组建“彩虹桥”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室,成立专门的未检办案团队,并始终坚持“最有利于未成年人”的保护原则,持续落实最高检“一号检察建议”,共建“六位一体”未成年人司法保护社会支持体系,开启多元化保护工作模式,助推未成年保护工作走深走实。同时与武汉大乘心理咨询有限公司签订《合作共建协议》,聘请该公司三名专业心理咨询师为涉案未成年人提供心理疏导和心理测评。针对办案中发现涉案学校多发学生打架斗殴事件,提出检察建议,推动学校完善教学管理制度,避免“校园欺凌”事件。

  区法院以专业精神、法治力量、司法温度全力护航青少年健康成长。2019年被共青团中央、最高人民法院评选为全国“青少年维权岗”。2023年建华区人民法院通过全国维护青少年权益岗复核,继续保留这一殊荣。经验做法在“人民法院报”上刊发。区法院,在净化青少年成长环境、维护青少年合法权益,加强宣传教育力度,针对学校开展普法讲座、法院线上开放日等活动,通过在学生中进行宣传、教育,回答学生的提出的问题,激发和增强学生的法治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近三年,共开展校园普法活动近百次、邀请在校师生参观法院6000人次。定期派出法官至各个街道社区开展法律讲座,引起了社会上更多的团体对青少年维权工作的关注。2019年8月建华区人民法院对董某某等长期到学校周边滋事、随意殴打在校学生、逞强好胜、欺压未成年学生,对未成年学生的心理造成恐慌的恶势力团伙进行宣判。2023年6月,建华区人民法院对以租车“碰瓷”方式敲诈勒索、非法拘禁未成年人的恶势力团伙进行宣判, 11名成员全部绳之于法,斩断了侵害青少年的“黑手”。该案审结后,建华区人民法院主动延伸司法职能,坚持以案促治、以案促改,组织审判业务专家开展交流研讨,形成有深度、有实效的调研成果,向公安、教育等有关职能部门和租车行业协会发出专项报告、司法建议,构建青少年保护大格局。

  (三)发挥学校主阵地作用,采取多种形式,全方位开展法制教育工作。

  各校组织广大教师在学科教学中增强法治教育意识,挖掘法治教育内容,分层次、分阶段,适时、适量、适度地对学生进行生动活泼的法治教育。在学生思考和探究的学习过程中渗透基本的法律知识教育,理解法律在社会生活中的意义,认识法律在维护社会秩序中的重要作用,学习运用法律知识思考和分析一些简单的社会生活现象,学习运用法律手段保护自己、规范自身行为,从小做一个知法守法的公民。

  各校从学生的认知水平、学习兴趣、思想认识、行为表现和社会实际出发,采用法治教育主题班会、辩论赛、知识竞赛等专题教育形式,增强学生的法律意识和法治观念。法治专题教育与核心价值观教育、预防校园欺凌、心理教育、青春期教育、珍爱生命教育、手机管理教育紧密结合。

  一是紧抓关键节点开展法治宣传教育。5月“全国家庭教育宣传周”、“12·4”国家宪法日等时间节点,有针对性的主题法治教育。学习宣传《宪法》、《国家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对学生进行法律启蒙和法律常识教育,增强法治观念和社会责任感,培养自我保护意识,提高分辨是非能力,养成遵纪守法习惯。

  二是充分依托“黑龙江普法”微信公众号,积极开展“学宪法讲宪法”活动。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弘扬法治精神,让学法、知法、守法观念深入学生心中,让新时代的未来与法治同行。

  三是完善沟通联系机制,做到预防在先。进一步摸底排查。针对留守儿童、随迁子女、不良行为青少年等重点群体加强心理疏导和服务支持,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行为发生。学校教师特别是班主任老师要针对个别学生中出现的违纪行为,进行积极的教育和管理;关注因“校园欺凌”、网络暴力、家庭因素等引发的学生思想、情绪、行为等方面的变化,及时进行法律、道德、心理等多方面的辅导,帮助他们克服缺点、改正错误、健康成长,提高守法用法意识。

  四是加强学生的法制宣传工作,积极培养知法懂法守法小公民。组织各班利用黑板报、班会的形式开展法制宣传。充分利用每周的国旗下讲话和每天的广播时间,及时对学生传达信息,进行法制教育和宣传。加强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宣传中华传统,以抵制不良思想和不法行为。 在校营造普法气氛。

  五是开展课外活动,提升青少年法制观念。各校充分利用班团队活动、学生社团活动、节日纪念日活动、社会实践活动、军训等多种载体,开展生动活泼的法治教育活动,增强青少年依法律己、依法办事的自觉性。创新性地开展“模拟法庭”“三官一律进校园”等法制宣传教育活动,实现青少年学习用法模式从单纯说教式向体验式的学习转变,赋予“法”生命,增强青少年依法律己、依法办事的自觉性。

  第三中学建立起面积达86平方米的学校模拟法庭实践活动室,建立的仿真度极高的庭审设施,购买法律书籍和道具,为活动的开展营造最为逼真的环境氛围。学校安排政治学科两名老师作为指导教师,聘请齐齐哈尔大学法律系一位副教授及多位从事政法工作的家长为顾问。为确保活动能让学生获得真实体验和正确感悟,学校积极与公检法相关部门开展共建,为活动提供支撑。

  全区中小学校以“开学第一课”为起点,联合建华区检察院、公安局、法院、司法局组成的“三官一律”法治进校园宣讲团,为同学们带来别开生面的法律知识讲座。建华区检察院检察长鲁春燕,为第三中学同学们进行了《拒绝校园欺凌 从我做起》法制讲座。鲁检察长用生活中真实的案例,让学生们认识了什么是校园欺凌。校园欺凌的表现,并从受害者、欺凌者、旁观者三个角度对校园欺凌进行了现状分析及带来的危害。讲座中同学们积极与检察长互动,回答法律常识。让同学们切身体会到法律就在大家身边,引导同学们树立法律意识,自觉抵制不良行为,保护自己健康成长,助推法治校园建设。

  (四)履行普法责任,完善学校、家庭、社会“三位一体”教育格局。

  区教育系统关工委把法治教育作为关工工作最重要的组成部分,紧紧围绕各学校的中心工作,以“常规教育”为切入点,构筑社会、学校、家庭三位一体的关心青少年健康成长,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的立体网络;学校召开“普法家长会,‘护苗’助成长”线上家长会,结合实际发生的未成年人违法犯罪事件,剖析未成年人不良行为的主要表现以及家长不良行为对孩子的负面影响等问题,以通俗易懂的语言警醒、教育家长,家庭生活教育父母都不能缺席,身教重于言教,多花时间陪伴孩子,多点耐心与关爱,与孩子共同成长。

  内引外联,与家庭教育、心理教育、校外教育紧密结合,积极构建德育共同体,实现全员全程全方位育人。强化立体防范,积极开展专项整治。开展学生安全防范警示教育。建立家校沟通机制,及时掌握学生健康和思想状况;建立学校保安、公安“护学岗”、家长委员会、社区志愿者等参与的校园安全防范体系。全区中小学校充分发挥家庭教育在法治宣传教育中的作用,巩固学校法治教育的成效。

  二、下一步工作思路

  法治教育是时代的要求,教育发展的必然。加强学生法治教育,提高学生法律意识,刻不容缓。在今后的工作中,进一步贯彻落实“三法”,坚持不懈地进行预防和打击“校园欺凌”行为,防控遏制“校园欺凌”事件的发生。

  一是继续加大领导力度,积极推进依法治校工作,巩固已取得的工作成果。

  二是继续坚持已建立的行之有效的工作机制和措施,不断探索和创新工作思维和工作模式。

  三是继续动员社会力量,全方位、多视角为青少年提供阳光健康的成长环境。

  四是充分发挥专家顾问和专业队伍的优势,加强对青少年的心理教育、青春期教育、珍爱生命教育,对于问题青少年提供心理疏导和心理咨询,确保未成年人的心理健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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