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在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和支持下,区关工委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关心下一代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积极落实省、市关工委文件精神和工作部署,不断提高对助力防治校园欺凌工作的认识、加强领导,助力协调建立和完善防控遏制“校园欺凌”工作机制,助力防治校园欺凌工作取得了较好的成效。
一、加强领导,完善措施,积极推动依法执教和依法治校
根据市关工委转发的省关工委【2024】13号文件精神,区关工委召开了开展助力防治校园欺凌工作会议。区关工委常务副主任何秀文带领驻会同志深入检察院、法院、学校和有关社区进行调查研究,成立了由教育局牵头、有关部门参加的防治校园欺凌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了《建华区法治教育规划》和实施方案。区教育局高度重视校园欺凌和暴力事件的预防治理,坚持以法治教育为抓手,防治结合、预防为主,积极创建“平安校园”。通过凝聚各方共识,多措并举,有效防范遏止了校园欺凌的发生,营造了平安和谐的校园氛围。一是建立组织领导机制。成立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实行“领导牵头、分管包片、科室协作”网格化管理机制,层层签订责任状,压实岗位职责。二是健全联防联控机制。与公检法司、城管、市场等部门签订《建华区校园及周边安全管理联动协议》,多方合力消除校园治安隐患。三是优化家校共育机制。通过家长开放日、家长会、班级微信群等形式,开展家庭教育指导,普及欺凌防范常识,提醒家长履行监管职责,形成家校共育、齐抓共管的良好教育氛围。四是完善全员育人机制。建立“教师人人是导师,学生个个受关爱”制度,为每名学生配备包保教师,形成全员、全程、全方位育人的工作格局。五是加强常态化宣传教育和引导。区属各中小学校将防范校园欺凌工作与德育工作、心理健康教育、安全教育有效结合,使学生对校园欺凌事件明确“什么是,为什么,怎么做”等相关问题,引导教育学生珍惜同学情、师生情,不恃强凌弱、不以大欺小,不聚众斗殴。六是加强校园安保工作。加强学校安保人员和领导教师带班、值班、巡查,确保值班人员 24 小时联络畅通。同时加大投入电子监控设施,区属各中小学校共安装高清摄像头1774个,确保监控全覆盖无死角,学生进入校园即进入监控范围。在校门口等显著位置公示了市、区、校三级防欺凌举报和学生救助电话号码。各学校完善规章制度和班级管理制度,逐步从人治走上法治,积极推进依法治校工作。
二、构建建华区未成年人司法保护社会支持体系,形成“六大保护”合力
区关工委助力配合、区政法委印发了《建华区关于开展“向阳花开年少时 法润万家护成长”未成年人保护活动的实施方案》,制定了《建华区中小学法治副校长联席会议暨“三官一律”进校园制度》,将检察官、法官、警官和律师“四位一体”选聘为中小学校法治副校长,从各政法单位“单打独斗”变成“组团服务”,充分发挥公检法司各自专业优势,在法治教育、防治校园欺凌、指导校园管理和教育惩治等方面进行资源优化组合。2023年春季开学时,50名法治副校长分头行动,组团亮相,走进辖区17所中小学校开展法治讲堂和宣传教育活动,实现法治进校园全覆盖。
区检察院组建“彩虹桥”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室,建立关工委,成立专门的未检办案团队,并始终坚持“最有利于未成年人”的保护原则,持续落实最高检“一号检察建议”,共建“六位一体”未成年人司法保护社会支持体系,开启多元化保护工作模式, 推动学校完善教学管理制度,避免“校园欺凌”事件发生。
区法院以专业精神、法治力量、司法温度全力护航青少年健康成长。近三年,建立起关工委,成立“向阳花”保护未成年人工作室,建立未成年人模拟法庭,共开展校园普法活动近百次、邀请在校师生参观法院6000人次。定期派出法官至各个街道社区开展法律讲座,引起了社会上更多的团体对青少年维权工作的关注。2019年8月区人民法院对董某某等长期到学校周边滋事、随意殴打欺凌在校学生,对学生的心理造成恐慌的恶势力团伙进行宣判。该案审结后,区人民法院主动延伸司法职能,坚持以案促治、以案促改,组织审判业务专家开展交流研讨,形成有深度、有实效的调研成果,向公安、教育等有关职能部门发出防治校园欺凌专项报告、司法建议,构建未成年人保护大格局。
三、发挥学校主阵地作用,采取多种形式,全方位开展防治校园欺凌工作
区关工委发挥学校主阵地作用,采取多种形式,全方位开展防治校园欺凌工作。各学校组织广大教师在学科教学中增强法治教育意识,挖掘法治教育内容,分层次、分阶段,适时、适量、适度地对学生进行生动活泼的法治教育。
一是紧抓关键节点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增强学生法治观念和社会责任感,培养自我保护意识,提高分辨是非能力,养成遵纪守法习惯。二是充分依托“黑龙江普法”微信公众号,积极开展“学宪法讲宪法”活动,让学法、知法、守法观念深入学生心中,让新时代的未来与法治同行。三是完善沟通联系机制,做到预防在先。各学校教师特别是班主任老师关注学生思想、情绪、行为等方面的变化,及时进行多方面的辅导。四是加强学生的法制宣传工作,组织各班利用黑板报、班会的形式开展法制宣传,加强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营造校园普法氛围,防治校园欺凌事件发生。五是开展课外活动,提升青少年法制观念。第三中学建立起面积达86平方米仿真度极高的学校模拟法庭实践活动室。区检察院检察长鲁春燕为第三中学进行了《拒绝校园欺凌 从我做起》法制讲座。鲁检察长用生活中真实的案例,让学生们认识了什么是校园欺凌。校园欺凌的表现,并从受害者、欺凌者、旁观者三个角度对校园欺凌进行了现状分析及带来的危害。讲座中同学们积极与检察长互动,回答法律常识。让同学们切身体会到法律就在大家身边,引导同学们树立法律意识,自觉抵制不良行为,保护自己健康成长,助推法治校园建设。
四、履行普法责任,完善学校、家庭、社会“三位一体”教育格局
区教育系统关工委根据区关工委安排意见,把法治教育作为关工工作最重要的组成部分,紧紧围绕各学校的中心工作,以“常规教育”为切入点,构筑社会、学校、家庭三位一体的关心青少年健康成长,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的立体网络;学校召开“普法‘护苗’助成长”线上家长会,结合实际发生的未成年人违法事件,剖析未成年人不良行为的主要表现以及家长不良行为对孩子的负面影响等问题,以通俗易懂的语言警醒、教育家长家庭生活教育父母不能缺席,身教重于言教,多花时间陪伴孩子,多点耐心与关爱,与孩子共同成长。
内引外联,与家庭教育、心理教育、校外教育紧密结合,积极构建德育共同体,实现全员全程全方位育人。区关工委聘请齐齐哈尔医学院精神卫生学院副院长孙正海为青少年心理健康顾问,关注建华区青少年精神卫生等科普咨询与诊疗,近两年,为辖区中小学校培训师生近200人次。强化立体防范,积极开展专项整治。开展学生安全防范警示教育。建立家校沟通机制,及时掌握学生健康和思想状况;建立学校保安、公安“护学岗”、家长委员会、社区志愿者等参与的校园安全防范体系。全区中小学校充分发挥家庭教育在法治宣传教育中的作用,巩固学校法治教育的成效,未发生校园欺凌事件。经过学校、家庭、社会的共同努力,区属四所初中7315名学生,十二所小学16566名学生,共有23881青少年中,均未发现“校园欺凌”现象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