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鹤岗市关工委协调政法机关等部门积极助力政法部门把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做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落实强制报告制度和畅通司法渠道,加强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维护青少年合法权益、优化青少年健康成长法治环境,在全面构建未成年人司法保护新格局方面取得新成效,值得各地借鉴。
发挥作用 形成合力
联动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
近年来,鹤岗市关工委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加强与相关部门沟通协调,共同研究工作、共同开展活动,积极构建协同育人机制,形成对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工作齐抓共管态势。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司其职、各负其责。一是领导重视带头抓。2023年7月市关工委召开全市依法保护未成年人工作联席会议,部署依法保护未成年人工作,明确主体责任,密切沟通协作机制。市委副书记关工委主任到会并作讲话,要求全市各级关工组织把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当做重要任务抓紧抓实抓好。会上,教育局、民政局、司法局三个成员单位做了经验介绍。二是专题会议重点抓。2023年11月市关工委召开全市关心未成年人心理健康专题会,市委宣传部、政法委、民政局、群团组织及六个区关工委和部分成员单位参加会议。各成员单位认领了任务,明确了主体责任。三是成员单位联动抓。2024年5月,市关工委配合检察院以加强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共同呵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为主题,举办了“检教同行,共护成长”活动。教育局、民政局、司法局和群团组织相关成员单位以及东山区东方红乡中心小学师生和家长代表40人参加了活动。
二、突出工作重点,宣传教育和感化挽救并举。一是发挥协调配合作用,以法治宣传教育为抓手,通过普法教育推动《未成年人保护法》落地生根。市关工委积极助力公检法司和教育部门联合开展“关爱明天、普法先行”活动,教育覆盖面达98%以上;协调各中小学校与法院、检察院等部门配合,聘任优秀政法干部担任学校法治副校长,定期为学生上法治课。市人民检察院和市教育局、关工委联合举行了“检校合作、共建法治校园”活动启动仪式,共同签发了《合作共建法治校园方案》。二是主动作为,以教育感化为载体,通过延伸工作触角助推未成年人保护工作走深走实。市关工委与六个辖区关工委建立了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网,把未成年人保护融入到社区综合治理工作中。组建“五老”志愿者帮教队,与社区网格员互补互助,及时了解掌握社区内未成年人思想学习生活等动态。坚持控制性预防,对有犯罪苗头的未成年人采取帮助、教育、挽救措施,由“五老”进行跟踪帮教;坚持挽救型预防,对不同程度沾染上不良习惯、打架斗殴的未成年人,有针对性进行法制教育;坚持帮教型预防,对有轻微犯罪倾向的未成年人,不抛弃,不嫌弃,制定切实可行的帮教措施,由关工组织联合社区与“五老”自愿者帮教队重点帮教,用真情实感帮助他们摒弃前嫌,立志做人。工农区关工委积极参与辖区内31名染上不良习气的未成年人帮教转化工作,组织各社区关工小组和“五老”自愿者帮教队,通过座谈疏导、上门家访等方式,帮助他们改掉陋习,有的孩子成为学习骨干,甚至有的成为“新三好”学生。目前,全市有“五老”志愿者帮教队9个,通过帮教改正不良习惯的未成年人89人,使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具体化、实效化。
三、细化推进措施,落实落靠防控机制。一是发挥联动共防作用。积极助力构建家庭、学校、辖区派出所、所在社区和“五老”联动防控机制。推动各学校与辖区派出所、所在社区等单位和部门常态化沟通,公安部门在各学校建立警务工作室,共同改善净化学校周边环境。二是发挥“五老”能动作用。各县区关工委与公安、教育、文化等部门,建立了组织、预警、协调联动机制。组建“五老”志愿者网吧监督队,参与对网吧的监督和巡查;组建“五老”志愿者巡逻队,经常到学校周围进行治安巡逻;组建“五老”志愿者维护队,佩戴红标识,积极配合交警维持交通秩序,保障学生出行安全;组建“五老”志愿者防控队,加入由学校领导、包校干警、“五老”志愿者等组成“校园欺凌”防控组织,努力打造平安校园;组建“五老”志愿者宣传队,发动“五老”编排有法律内容的娱乐节目,利用社区广场、文化大院等舞台,老少同台演出,让孩子们在观看和表演中受到法制教育。三是发挥家长学校作用。各级关工组织与学校加强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互动,协助学校聘请有法律专业的“五老”开展家长专题培训课,增强学生家长的法律意识和责任意识。
鹤岗市集中开展专项整治活动
有效落实强制报告制度
鹤岗市集中开展以落实强制报告制度为主的专项整治行动,增强社会各界落实强制报告的自觉性,营造未成年人司法保护的良好氛围。
一、坚持部门联动,形成落实强制报告制度合力。市纪委监委、市公安局等九个部门联合召开落实“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强制报告制度”专题会。精学深研最高检、公安部等九部门出台的《关于建立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强制报告制度的意见》和最高检发布的全国各地落实强制报告制度以来的典型案例;组建专家组,研讨为未成年人提供心理咨询、法律援助、司法救助的具体措施;建立专业医疗团队,开辟绿色通道,为受侵害未成年人提供身体检查等事项。市公安局和卫健委联合开展“推动医疗机构落实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强制报告制度专项行动”,组织干部和公职人员深入学习强制报告制度的相关法律和政策,观看公益短片《聚光》,强化对政策措施的再认识。市卫健委对全市二级以上医疗机构落实强制报告制度情况开展随机抽查,通过查阅资料、现场走访等形式对医疗机构工作人员的学习情况、承诺书签署情况、信息推送情况等进行督导。医疗机构4623人参与了强制报告学习及承诺书签定。活动期间,全市医疗机构共向卫生健康主管部门及公安机关推送疑似未成年人被侵害事件线索5个,其中2个线索已侦处。
二、坚持宣传引导,扩大强制报告制度影响力。市检察院以“检+”共建增活力为重点,积极与相关部门协调联合,以活动促关爱,以行动做好事。市检察院与民政、教育、妇联、关工委等部门建立常态化合作机制,积极开展学生关心关爱宣传活动,采用微动画、微视频、宣传海报等方式宣传强制报告制度100余次,受教育学生达2万余人。与团市委举办“青春暖流行动”、“情暖童心关爱留守儿童活动”,开展以“两法”宣讲、法治课堂、模拟法庭等为内容教育活动5次,2000多名家长学生现场接受教育。与市妇联联合开展了“把爱带回家—送法到家·让孩子健康成长”专项活动,向家长学生发放强制报告制度宣传单1万多份、法治教育读本3000册,赠送了10万元的学习用具和米面油等学习生活用品。检察院与公安局结合落实“八五”普法教育,联合相关部门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强制报告制度进村居、进福利院、进社区“三进”活动。与市民政局在绥滨县、萝北县开展“法治进村居”活动,选派4名干警深入村居委,现场为群众专题解读《未成年人保护法》,解读“侵害未成年人强制报告制度”、“入职查询制度”、“国家监护”等方面内容,有60人参加了现场活动。检察院联合市民政局开展“政策宣讲进社区”活动,检察官结合办案实际,积极与市老年服务中心工作人员交流分享学习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强制报告制度的体会,结合典型案例告知社区工作者应履行的职责和义务。
三、坚持严格执法,加大强制报告制度威慑力。推动检察机关与公安机关联合开展为期一个月的专项行动,以派出所为单元对辖区308家旅馆开展专项检查,发放“五必须”桌牌,摆放“禁止未成年人无监护人陪同单独入住”警示牌,组织人员检查旅馆、宾馆住宿人员电子登记簿,张贴宣传海报320张,发放宣传单960份,查阅入住登记未成年人2234人次,发现14人次未落实“五必须”要求登记报备,对涉事的9家旅馆进行了行政处罚。助力开展“检爱同行 共护未来”法律监督专项行动,积极推进监督办案与司法救助相衔接,累计为4名未成年被害人申请司法救助金20.7万元;逮捕侵害未成年人犯罪嫌疑人25人,对侵害未成年人犯罪行为起到了震慑作用。
畅通四条渠道
织密未成年人司法保护网
多年来,鹤岗市关工委积极助力政法部门畅通未成年人司法保护渠道,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工作形成新格局,取得新成效。
一、助力畅通公安渠道。协助市公安局在全市各学校设立64个爱心服务工作站,建立公安与学校应急防控系统。增设了紧急报警功能,学校发生治安事件公安干警第一时间到达现场进行处置;学生上学放学,民警交警在学校门前帮助维持安全秩序。萝北县公安局始终保持对侵害未成年人违法犯罪“零容忍”,对涉及未成年人违法犯罪案件实行快侦快破快诉快判,加大打击力度。县公安部门紧盯涉未成年人警情,定期排查梳理。县110接处警新平台运行两年多来,接处涉及未成年人警情21起,均得到及时有效处置。县公安局、学校和“五老”志愿者服务队形成联动联防机制,加强对学校常态化“护学岗”建设,实现了设置率100%,确保每所学校有人管、有人巡、有人防。绥滨县公安局以派出所为主体,建立了11个青少年关爱工作站,覆盖全县所有社区和乡镇。
二、助力畅通法院渠道。协助市法院在全市各学校中设立了4个爱心工作室,及时为师生提供法律服务。市人民法院联合市关工委、团市委、市教育局等部门,共同开展了为期四个月的“法制进校园”系列主题教育活动。在小学及部分中学发放了一万多份社会调查问卷,对当前学生法律知识掌握和遇到的侵权问题进行调查;在市第21中学进行未成年预防犯罪教育基地试点并挂牌,以点带面;联合举办学习“两法一例”知识竞赛,掀起学法知法用法新高潮,家长和学生代表共计600余人现场参与和观看了比赛;在市新闻媒体开设法律在线、法律专栏,在市中心广场、公园、站点等醒目地方设立宣传栏,广泛进行“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普法宣传活动;在工农区设立了“少年法庭”,并通过模拟法院开庭审判程序,开展沉浸式法律教育。
三、助力畅通检察渠道。市检察院联合市委宣传部、市教育局、市法院、市公安局、市司法局、团市委、妇联、关工委等11个部门制定《关于构建未成年人检察工作社会支持体系合作机制的实施意见》,积极构建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工作综合联动机制。一是抓防控。制定《防范校园欺凌专项治理行动方案》,对市区内60余所中小学校进行走访调研,就校园欺凌、安全管理等问题开展座谈13次,发放调查问卷2878份。防治校园欺凌专项行动取得阶段性工作成果,市委主要领导批示肯定。二是抓监督。发挥未检集中统一办理优势,加强“四大检察”衔接配合,主动开展未成年人监护监督工作。办理民事支持起诉案件5件、开展家庭教育指导2场、制发督促监护令4份,督促监护人切实履行未成年人监护责任。三是抓打击。坚持“零容忍”态度,从严打击侵害未成年人犯罪,依法逮捕侵害未成年人犯罪4件5人,起诉3件3人。四是抓服务。落实落细《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关爱服务质量提升三年行动方案》,为困境儿童、留守儿童量身定制个性化课程,讲授专题法治课8场。
四、助力畅通司法渠道。市关工委发挥联席会议制度作用,协助市司法局在全市学校设立5个爱心工作站,推进青少年司法保护,开展困难学生法律爱心援助和送法进校园进社区进家庭系列活动。全市司法部门对未成年当事人及其家属优先接待、优先受理、优先审批,与有关部门合作构建司法救助、法律援助和社会救助“三助”衔接机制;建立社区矫正机构、社区和家庭“三位一体”的外界环境预防体系;推行“法律援助+心理疏导”工作模式,结合案件对未成年人开展法治教育和心理疏导,督促改过自新,增强法律意识。近两年来,办理未成年人法律援助案件130余件,代写法律文书240多份,解答法律咨询、提供法律帮助400余人次。
(鹤岗市关工委 供稿)